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
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最核心的问题还是怎么认识依法行政,有没有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的唯一方式。目前在不少部门和地方,行政和法律还是两张皮,一些党政“一把手”将法律看成是法制办或法律工作者的事,跟自己好像没有关系,这实际上是没有认识到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过去,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是通过文件来体现的,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是以法律作为载体体现出来,依法行政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行政。一些干部会花很多时间研究党的文件,但却不知道现在法律才是党最重要的“文件”,重要到必须用法律约束力保证坚决贯彻实施。希望各地方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多花些时间去研究法律这些“黑头文件”,因为党的执政理念、政策方针都写到法律里了。必须改变行政与法律两张皮的现象,彻底放弃过去靠文件治国的做法。文件是一种思想教育和引导,但是要从行为上引导执政、行政行为,一定是通过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有刚性约束力和法律后果,再重要的中央文件都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思维”必须要转变为法治思维。未来几年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有质的突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就迎刃而解。将来要形成一种思路,法律有规定的,就按法律办,就不要再请示领导,只需要依法行政。将来考核领导干部有没有法治思维,可以将“法律有规定的是否还请示或接受请示”作为一个重要标准纳入法治考核体系。
全国划分司法区域,大幅提高法院检察院待遇
司法改革方面,近几年中央的决心和动作都比较大。未来几年,要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关键还是在于司法体制改革。现在法院、检察院还是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将来有没有可能像军区那样,全国重新划分司法区域,按照新的司法区域来设置法院、检察院,把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从体制上彻底消除掉。还有如何大幅度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待遇问题。目前法官、检察官等人才流失十分严重。没有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怎么可能有高质量的司法?所以,要勇敢地把法官、检察官从公务员队伍中剥离出来,单独作为一个序列加以管理;大幅度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包括职级。此外,司法体制改革不应老是搞试点,方案确立以后应该自上而下迅速在全国一体推行,避免司法改革的不平衡。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全民守法
首先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过去很多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缺乏法律意识,到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就认为是自己的天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对地方或者部门工作包括对他们本人都很危险。很多落马的领导干部在忏悔中都会说:因为不懂法,所以就犯罪了。可是你不懂法,就敢当领导干部吗?法律是国家机器的“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你都没看,怎么就敢上岗开始操作国家机器?这怎么不出事故?如果过去我们让领导干部多学一些法律,多一些法治观念,少一些金钱观念,相信不会出现这么大面积的腐败。如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四中全会作为重要任务写进去了。以后要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就任前的必修课程,使领导干部习惯按照法律来操作国家机器。这个制度要真正建立起来,也是一场硬仗。其次就是全民的法治教育。现在我们提出从中小学开始抓起,这很重要。而最关键的是要从小事抓起,比方从行人过马路、开车遵守交通规则等最基本的抓起,真正下决心打几场硬仗,抓一些典型,案例教育是最好的教育。希望我们将来在法律的实施上拿出决心,来点真的,这比多少课堂都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