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是要在方法论上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区分开来
1956年12月,我们党发表了《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以下简称《再论》),文章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概括为五条,即:第一,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织成为共产主义的政党;第二,无产阶级在共产党领导之下,联合劳动人民,经过革命斗争从资产阶级手里取得政权;第三,在革命胜利以后,实现工业的国有化,逐步实现农业的集体化,从而消灭剥削制度和对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消灭阶级;第四,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文化,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且积极准备条件,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第五,坚持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承认各民族平等,维护世界和平,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再论》明确指出,这些基本原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它“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一个特定阶段内关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普遍规律”。这几条原则总体上反映了社会主义的共性、一般性。《再论》把这几条原则称之为“十月革命道路”,并称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自己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看作是十月革命道路的继续。(《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第487—48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但是,每一个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除了有共同的一面外,还有它特殊性的一面。各国国情不一样,具体道路也应该不一样。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酝酿撰写《再论》时说,各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因此各国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各自的问题。在此之前,毛泽东还提出: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按照毛泽东的思想,《再论》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经典性的论断:“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有共同的基本规律。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间,又存在着千差万别的特点。因此,每个民族都经历着阶级斗争,并且最后都将沿着在一些基本点上相同、而在具体形式上各有不同的道路,走向共产主义。只有善于根据自己的民族特点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各国无产阶级的事业才能得到成功。”(同上,第498页)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共性;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怎么在本国具体实现,这需要根据本国国情进行探索,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应该是不一样的,照搬别国的模式是不会成功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都必须是社会主义的共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方面,在本质层次上,坚持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所以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另一方面,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层次上,又根据本国国情和时代特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中国特色”,绝不意味着抛弃、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绝不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一个独立的社会主义流派,而是说在这些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上,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不同,具有中国特色。
这里要着重谈一下“社会主义的不同模式”。有人提出,既然社会主义有不同模式,为什么不能承认民主社会主义也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而非要批判它、从根本上否定它呢?这就涉及什么叫社会主义模式。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即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其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不同国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因而显示出各自的民族特点。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相结合,就呈现出社会主义的不同模式。我们不承认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就是因为民主社会主义反对、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只是主张对资本主义制度做点改良。民主社会主义不赞成、反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连社会主义都不是了,哪儿还能成为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呢!有的学者承认民主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改良主义,却又认为它不失为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这就自相矛盾了:既然是资本主义的改良主义,那它就是资本主义的一种模式,即做若干改良的资本主义模式,而不可能成为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硬把资本主义的一种模式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模式,这不成了指鹿为马了吗?民主社会主义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充当了资本主义病床前的医生,任务是延长资本主义的寿命;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则是诱导偏离科学社会主义正确轨道的“迷魂药”。苏联在戈尔巴乔夫推行民主社会主义的短短6年时间里就演变成资本主义,最终走上了解体的不归路。这个历史教训很好地揭示了民主社会主义的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