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以洋为尊”“以洋为美”“唯洋是从”,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东施效颦,热衷于“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那一套,绝对是没有前途的。
坚守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之成为人民的坚定信念和信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只有这样,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才能底蕴深厚、深入人心、发挥作用;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民族的根部焕发出重塑新人的力量,为社会发展进步提供新的精神能量。
三
遵循以文化人,培育、坚守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是社会自我调节的重要而基本的方面,是强化道德建设和社会治理标本兼治的重要的构成维度。可以说,以文化人和价值观培育、坚守、弘扬是实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可或缺的一个层面。
社会治理的路径有很多,有直接的,有比较间接的;有短效治标的,也有长效治本的;有硬性的,有软性的。发挥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实现以文化人,可以说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一条基本的路径和基本的方式——是比较间接的、长效的、软性的方式。
社会治理,实际上就是做人的工作。人的工作做好了,社会治理就接近成功了。以文化人,坚守和弘扬核心价值观,实际上也是做人的工作,只是这是“间接地”去做人的工作,它不直接改变或强制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而是通过改变人们的精神、情感、心理、观念来逐渐地改变人,是一种社会治理的“软机制”。因此,以文化人,通过文化的方式来坚守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是必要的,也是长效的,它改变人虽然可能比法律和道德说教慢些,但它是让人们愉快地成长,舒畅地转化,因而其效果往往会更为长久,它所传播的“道”或价值观更容易在人们内心深处扎下根来。以文化人不管是作为一种理念还是作为一种方法,都是对我们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社会治理的创新性推进。以文化建设促进价值观培育、坚守和弘扬,深度介入社会治理,既是对以文化人和价值观培育的现实作用、社会意义的创新和拓展,又是对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与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