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省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按照“路在脚下、事在人为”的工作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进一步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以实际成效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形成了追赃工作“四大抓手”:集中力量,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强化协作配合,细化职责分工,增强工作合力;讲究方式方法,加强统筹兼顾,提高追逃效率;坚持追逃、防逃一起抓。
【关键词】 检察院 追赃追逃 反腐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追赃追逃是新时期反腐工作的重要探索
反腐败国际合作是新时期反腐工作的一项重要探索,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2014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充分肯定最高检、公安部联合部署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和“猎狐2014”行动。高检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强调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和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都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紧密相关,不可分割,同时要求各级检察、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两个行动”的协作配合,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将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列入“猎狐行动”的范畴,统筹兼顾,共同推进,缉捕一批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和经济犯罪嫌疑人,促使一批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和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形成持续的高压态势。
山东省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按照吴鹏飞检察长“路在脚下、事在人为”的工作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进一步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以实际成效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