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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

最后,对外直接投资还能够吸收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升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在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中,中国企业能够学习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经验,并将之改造运用到国内的企业管理中,也就提升了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中国企业能够以便捷的方式获取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并及时调整发展策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有了较大发展,并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水平与我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还极不相符,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一是在国内环境方面,我国的经济环境发展还不够完善,存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强国战略中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并不占据主要地位,企业的对外投资经验少,规模较小,这导致海外并购并不顺利。目前我国的企业投资区域存在分布不均衡问题,虽然覆盖面较广,但投资层次较低。在诸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主体中,国企占据较大部分,存在投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二是政府与社会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支持力度不足。政府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够明晰,且没有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民营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缺乏政策性支持。我国有关对外直接投资的立法也不完善,缺少统一的规范。在由对外直接投资引起的国际纠纷中,我国外交参与深度不足,国际多边协调能力不强,这也不利于保护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利益。在社会支持方面,我国没有专门服务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政府之间沟通不畅、信息不共享,难以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三是国内财政金融体系不完善。我国对进入对外直接投资领域的资金有较为严格的审查和管理,这使得企业对外投资程序复杂,弱化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积极性、打击了企业的投资热情。我国的金融机构也没有针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而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需求;政府缺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对外直接投资领域的政策,也使得民营资产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占比较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民间金融机构合法性存疑,阻塞了民间资本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国家并没有针对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进行税费减免等政策,这也削减了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积极性。我国的保险机构也没有推出针对对外投资项目的保险种类,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缺乏利益保障。

四是企业自身对外投资能力不强。我国企业缺乏明确的对外直接投资规划,在国际上竞争力不强,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缺乏议价能力,不适应国际竞争规则。我国企业在管理体制与财务管理上都存在不规范问题,这也导致企业融资能力差,缺乏对外直接投资的资本能力。中国企业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核心技术,因此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风险预警能力不足,对投资目的地的法律政策了解不足,很难在当地展现企业社会责任感。而且在对外投资企业中,中小企业缺乏融资能力,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壮大。

美欧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成功经验与启示

美国的经验。一是国家实施强有力的对外投资战略。在二战之后,美国利用世界各国急于恢复经济的愿望而快速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比如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向欧洲输出大量资本和产品,加强了对西欧经济的控制;与此同时,美国借战后帮助日本恢复经济,为日本提供了大量贷款。这一时期美国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掌握了全球经济领导权,成为世界资本主义头号强国。到80年代,经济的不景气也影响到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在此期间,美国将对外投资范围从全球缩小到欧洲共同体、美加墨自由贸易区以及日本这三大经济区域内。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将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放到美欧自由贸易区和亚太自由贸易区,并取得显著成果。

二是设立专门机构促进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联邦政府的独立机构,它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融资、担保、承担政治风险等服务,鼓励企业对外进行直接投资。此外,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还负责美国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

三是健全对外直接投资的法律体系。美国在1948年便陆续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对外直接投资的法律,如《对外援助法》、《经济合作法》等。之后,美国在1999年还制定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这部法律有效地帮助跨国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

四是完善金融体系,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美国政府通过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和美国进出口银行两个机构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美国的进出口银行属于美国政府部门的独立机构,其资金大都来自财政部,这一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主要是为美国企业提供廉价信贷服务,提升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竞争力,从而帮助美国企业获取对外直接投资机会。

欧洲的经验。首先,欧洲国家政府针对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欧洲国家在关税和所得税两个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比如在关税方面,如果本国企业在国外的子公司产品反销国内,本国给予关税减免。在所得税方面,如果企业在投资国缴纳了所得税,便可在本国获得相应的税收抵免。此外,欧洲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豁免、饶让、延付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了欧洲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积极性。

其次,积极参与国际协调,为本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提供支持保护。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涉及各方利益,由于各国政策、立场的不同,难免在这一过程中产生分歧和摩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往往通过签订双边协议、多边协定或区域协定来协调各方利益,保护国际投资。欧洲国家为了保障本国企业的权益、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国家间大都签有双边协定,避免对跨国企业进行双重征税。欧洲国家还签订了《罗马条约》,这是欧洲国家间的区域协定,这一协定主要是放宽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格限制,对对外直接投资进行保护。

最后,欧洲各国还建立了完善的保险制度来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保障。考虑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可能会受到战争、国有化征收、收益汇出管制等因素的影响,欧洲各国便制定了保险制度,降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比如法国建立了对外贸易保险公司,这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便是向跨国公司提供与对外投资有关的保险,如对外投资险、市场开拓险、大项目汇率变动险、短期出口信用政治险以及信贷保险等。完善的保险制度解决了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后顾之忧,鼓励了企业的直接海外投资行为。

美欧国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启示。一是充分重视对外投资战略在国家经济强国战略中的地位。美欧等发达国家都将对外直接投资战略作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美国通过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和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两大战略,提高了美国在美欧地区和亚太地区的投资和贸易掌控力。发达国家都把本国企业的海外利益保护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采取各种手段提升本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能力,比如美欧国家纷纷与世界多个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投资保护协定,通过国家经济战略行为来保障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海外利益。

二是设立专门的机构管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美欧各国都针对对外直接投资活动设有专门的独立管理机构,如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管理公司,该公司隶属于美国国际开发合作总署;英国的贸易部设有英联邦开发公司,德国设有经济合作部等,这些机构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支持、管理、监督等服务,且负责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利益协调和保障工作。

三是完善财税金融体系,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金融保障。美欧国家都针对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制定了一些财税优惠政策,如税收的抵免、税收延付、反销本国减免关税等政策,这些税收优待鼓励了企业积极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有的国家还设有“海外投资基金”,主要是为那些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量大且利率低的贷款,以此支持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美欧国家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还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支持,政府大都设有专门为海外投资企业服务的特别金融机构,如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这些机构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支持,很多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往往实际出资额只是总投资额的10%,而剩下的可以向这些特别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这一政策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激发了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积极性。此外,美欧国家还建立了对外直接投资保险制度,为那些遭遇风险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补偿本金和利润,让对外直接投资公司无后顾之忧。

四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成功的关键在于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美欧国家有诸多的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企业,这些企业无疑在国际上都具有十分强大的竞争力。这些公司都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对投资目的地的政策环境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充分将企业的研发、生产和管理本地化,与此同时也展现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起员工的权益与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这些都是跨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的表现。

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对策建议

第一,政府要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良好的环境。应该充分认识到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对于国家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并制定有利于海外直接投资的战略计划。如我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便能够为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带来很多机遇。我国经济发展建设的积极转型也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质量。目前在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中,资源类投资占据了主要部分,但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对外直接投资也将更多转向服务业投资和高端制造业投资。

第二,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服务。目前美欧等国为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发展都成立专门的独立机构,而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依然存在机构不统一、职能分散的问题,这降低了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管理效率。我国可以效仿美欧国家设立“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由该机构统领对外直接投资事务,协调涉及对外直接投资的各个部门,提升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服务效率。这一机构应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项目管理、风险评估、协调管理等服务,并积极参与有关对外直接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

第三,完善财税、金融体制,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首先,应设立支持对外直接投资的基金,资金来源由政府财政承担,该基金主要是资助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其次,对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实施进一步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积累能力,在鼓励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同时还提升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最后,还要建立针对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金融机构与保险机构,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并为其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提供保险服务。

第四,提升企业自身能力,增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竞争力。美欧国家的企业都有明确的对外投资战略计划,并深入了解投资目的地的政策环境,积极承担企业责任。因此,要想提高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成功率,关键在于提升企业自身能力。企业应有明确的对外直接投资规划,避免盲目冲动性投资。在具体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要积极实施本土化策略,如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才、技术、资源、管理制度等,提升投资目的地对我国企业的好感度。此外,我国企业应该注重承担起社会责任,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带动当地就业、提升生产技术、进行人才培训等。

(作者单位:吉林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责编/于岩(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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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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