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辩: 农地是否应该入市?
周其仁:“ 城镇走向市场被证明是对的, 农村 完全有理由争取同地同权”
土地配置机制在城乡之间分了岔。城市的国有土地有合法转让的地位,可以运用市场机制。农村集体土地却始终得不到相同待遇。没有谁会赞成城镇土地房屋“出市”,重回计划指令体制之巢穴。我的观点是,既然城镇向市场的分岔证明走对了路子,农村这个一直被摁在非市场分岔里的土地房屋,也就完全有理由急起直追,争取同地同权。
贺雪峰:“ 国家不允许农地直接入市, 这样就保持了一个从紧的土地供求关系”
国家不允许农地直接入市,而且限制农村转为非农用地的数量,控制每个省市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这样就保持了一个从紧的土地供求关系,就抬高了土地的价格,国家政策显然是有道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