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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职人员的角色变迁与伦理建设

【摘要】作为国家“守夜人”角色的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应该怎样发挥,发挥到什么程度,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已深刻认识到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并通过简政放权来促进这一转变的进行。文章在分析简政放权对行政公职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在这一背景下角色变迁与伦理建设的内涵及策略。

【关键词】简政放权 行政公职人员 角色变迁 伦理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角色”是现代社会普遍的现象①,一个相对固定了的社会角色不仅要拥有社会公认的符合普通标准的伦理道德,还要拥有与其角色相对应的特殊伦理道德,如果说普通伦理道德是以“正确”与“善美”作为判别的底线,那么角色伦理道德还必须包含与其职业相关的“原则”与“责任”,并以坚持原则和内化责任作为自己的职业追求,塑造自己的角色形象,升华自己的角色品质。作为现代社会的行政公职人员,其角色伦理与社会政体所设定的位置及义务有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行政公职人员,其角色伦理自然要符合国家的法制要求及政府职能要求,要符合人民的利益要求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更要在符合简政放权的新形势下,自身角色转变所促使的新的伦理道德要求。作为我国改革新时期的行政公职人员,如何在角色转型中认识并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职业伦理道德,对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及个体理想追求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政放权及其对行政公职人员的要求

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已深刻认识到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并通过简政放权来促进这一转变的进行。同时,它也将影响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必然包括行政公职人员的角色转变及伦理重构。

简政放权的内涵。简政放权就是精简政府机构及人员、下放权力于社会和市场②,是针对计划经济时代政府职能内容过于庞杂、范围太过宽泛、权利过度集中、管制方式简单、效率普遍不高等状态的改革,通过简政放权这一改革过程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机制的调整,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③。简政放权是改革的目的,也是改革的手段,只有简政放权,政府管理效能才能走向精简化、高效化、分权化、市场化、服务化和国际化;而要打造一支精干政府的行政队伍,就必须革除政府机构臃肿、行政人员冗余以及行政效率低下的弊端,只有进行简政与放权,才能打造社会需要、人民满意的“精干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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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公职   变迁   伦理   角色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