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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增强党的生机活力(2)

完善民主集中制,既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维护党内法规制度有效性的根本保障,因此,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首先要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高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党的全委会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权威,同时积极构建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互相制约的体制,实现党内政治权力的科学配置和良性运转。

一是大力提高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反对违背和否定这一制度的各种错误倾向,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有必要在全党特别是(下转256页)( 上接27页)领导干部中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重申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强调“四个服从”,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保证全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作用,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参与和监督。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然而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少数领导干部往往片面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精神,往往侧重强调“集中”,而忽视“民主”,把“四个服从”扭曲为“下级服从上级、组织服从领导”,甚至出现“家长制”或“一言堂”现象,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变成了个人专断独行。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要强化党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等原则;另一方面要强化党员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权利,充分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的质量,探索实现党内民主的有效实现途径。

三是以完善党委制为切入点,提高党的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政治权威。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是相应各级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党的全委会、常委会等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受代表大会领导和监督。然而现实中却是党的常委会与全委会以及党的代表大会之间的职能经常发生错位,党的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权力往往容易集中到常委会,而常委会的权力又往往容易集中在少数几个常委乃至书记手里,这样,民主集中制事实上就从集体领导负责制演变成了“一把手”领导制。要彻底改变这种权力倒置的状况,必须做实党的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权力,切实提高它们的政治权威。同时,要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修订和完善党委工作条例,细化和规范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具体职责;切实发挥党代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各项准则和制度。

四是建立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也是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现实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既当“导演”,又当“演员”,还当“评委”,自己制定规矩自己执行。因此,完善民主集中制,还要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党内法规来适当分解党内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又分工负责的权力结构,确保党的各项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党内法规制度作用的发挥。

加大党规党法实施力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党内法规建设,要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形成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同时,要更加注重包括党内法规实施、监督、保障在内的一系列规则体系的运转和执行。

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强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从长远看,要通过加强学习、实践教育、述职考察、立体监督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对领导干部的党内法规意识培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加大学习和贯彻党章和党内一些重要法规的力度,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范和约束全党行为,教育管理党员和干部,使党章在内的所有党内法规制度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所熟悉和把握,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二是下大力气真抓严管,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三是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科学性,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合力。要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把那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法规制度,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28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7页。

③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光明日报》,2012年11月20日。

责编 /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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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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