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影响中国发展的陷阱问题,不断实现治国理政的新气象
在中国前进的道路上,陷阱很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寻找陷阱、跨越陷阱的布局。
首先,我们面临“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一词最早出现于世界银行2006年发布的《东亚经济报告》。它是指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特别是达到6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结构转型、政治体制转化,经济增长出现乏力,人均GDP长期甚至几十年徘徊在6000美元左右,由此掉入“中等收入陷阱”。习近平主席2013年11月2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21世纪理事会北京会议外方代表讲:“我们对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抱有信心。中国不会落入所谓中等收入国家陷阱。”信心来自哪里?来自于全面深化改革。时隔一年,2014年11月10日在北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同工商咨询理事会代表对话会时,习近平主席再次指出:对中国而言,“中等收入陷阱”过是肯定要过去的,关键是什么时候迈过去、迈过去以后如何更好地向前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指导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迈过“中等收入陷阱”,并且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我们面临“修昔底德陷阱”。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实则并非修昔底德本人的发明,而是西方学者面对中国崛起创造出来的概念,意在强调中国对世界和平的威胁。最初出自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格拉姆·阿利森,其基本含义是:一个崛起中的新兴强国必然对古老的霸主发起挑战,从而触发世界范围的冲突,犹如修昔底德笔下的雅典和斯巴达,冲突的结果也会是灾难性的,像雅典和斯巴达的冲突一样,两个强国都走向衰落。2014年1月22日,美国《世界邮报》刊发了对习近平主席的专访,其中习近平主席专门谈到在当今世界处理大国之间的关系时说,我们都应努力避免陷入“修昔底德陷阱”。
第三,我们面临“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2月2号明确指出:“我说过,‘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词、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最根本的区别。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矮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