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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虚无主义的“现代病”(2)

抵制虚无主义需要进行价值重建,而价值秩序的建构必须建立在教化与认同相结合的基础上

近代以来,我们对传统价值体系与心灵秩序的自我消解使国人身处“古今中西”的冲突中。传统道德载体坍塌,现代道德根基尚未稳固,造成了转型过渡期的信仰缺失和价值真空,形成了中国特有的虚无主义现象。抵御虚无的侵扰,获得一种良好的精神生活和心灵秩序,这是当代中国人迫切的精神需要,也是抵制虚无主义的必然要求。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顺应了这一要求,是对价值根基、主体和秩序的重塑。中国人正在进行这样一场价值重建。

首先,要锁定在价值理性的根基上。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僭越,是许多现代性问题产生的根源,更是虚无主义产生的重要原因。马克思·韦伯深刻地体会到了工具理性对人的“宰制”。在他看来,现代社会是一个合理化的社会,这种合理化思维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自由丧失”与“意义丧失”成为个人生存的挑战。由此可见,当工具理性妄图成为价值理性的基础,甚至取而代之,必然使价值理性沦为“工具”与“手段”,在此基础上所建构起来的价值与意义是失效的,因为在这种价值秩序中,人以物的方式存在,只是一个片面的孤立的符号或材料,而不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总体性存在。所以,当我们进行普遍社会价值共识与价值秩序构建时,必须深刻意识到工具理性的局限性,尽可能地排除工具理性的干扰,使价值理性获得一片自由开放的园地。唯有此,我们方能真正建立起一个能够沉淀浮躁、过滤灵魂、滋养身心的心灵家园。

其次,要实现价值主体的时代性更迭。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价值主体发生了更迭。以国家为核心的单一价值主体模式逐渐转变为以国家、社会、个体三重主体维度相互交织的多元模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为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正体现了现代价值体系建构中三重价值主体维度的需求。但是,这种多元的价值主体要求:首先,价值秩序的建构要建立在教化与认同相互结合的基础上。价值观的形成既是一个主体内在生成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共识与社会规范引导的过程。单纯以教化形式建构价值秩序,容易造成国家主体与社会主体对个体主体的压制;相反,仅仅依靠个体主体的认同来建构价值秩序,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容易给各种错误的社会思潮有机可乘,或者造成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错位;其次,价值秩序的代表主体与现实主体具有一致性关系。社会主义价值秩序的代表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但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他们之间存在着价值利益的差别、矛盾甚至冲突。因此,如何使价值利益的出发点和归宿真正落实到实践的真正主体,使价值主体的创造与共享具有一致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凝聚共识、获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前提。

最后,要建立在历史实践的基础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价值体系不是一个既定的前提,而是一个开放的价值实践与检验过程;它不是一连串的先天道德律令,而是外在的社会制度规范要求与内在的道德理想和道德意志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在价值理想与形式化制度结构之间保持某种必要的张力。一方面保持超越现实的价值理想,引导和规范价值的形式化制度建构;另一方面也需要使价值理想与现实的制度结构保持一定的距离,预防价值乌托邦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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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虚无主义   资本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