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加大政策工具实施力度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已经形成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破解环保难题,选择其中的一些,包括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标准、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以及能力建设等,加大实施力度,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第一,以排污许可证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形成管理主线。排污许可证制度承载了环保法律、减排责任、技术规范等方面内容,应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细化深化,使之具有法规效力,加大推进力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从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排放方式等方面,不断健全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并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公平、覆盖主要污染物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为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此外,还要加大执行和监督力度,强化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监督。各级环保管理者,也必须转变思路,调整角色定位,为企业解决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等问题。
第二,以环境保护标准为准绳形成倒逼机制。标准是可以落地的环保措施。国家应制定环境保护的一般通则或基准,以减轻单位产品的资源投入和污染物排放。在这一过程中,应加强标准研究使之符合国情,并加大标准实施力度。通过环境标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而起到从源头改善环境质量的效果。具体做法有,对新增产业,以环境标准为门槛抓好企业和产业的准入;对存量产业,以环境标准为尺子,淘汰落后的产业、产能、技术和工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三,实行赔偿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通过法律强制、政策激励和约束,使各级干部、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保护环境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此外,还可考虑建立一套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实行终身追究责任制。在新形势下,对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创新模式,可依据相关要求,发挥司法部门的作用。
第四,加强能力建设,形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利用资本市场募集更多资金进入环境保护领域;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种子”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污染治理应更经济。环境污染治理应留给市场更多的选择,环保企业会选择实用技术和路径,以降低治污成本;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思路和污染治理方案。此外,还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污染物排放等监测网络、预报预警、应急管理等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支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等的宣传和科普,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公众不仅能积极参与,更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尽可能绿色出行,进行垃圾分类,不随手扔垃圾等。总之,只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环境质量才能得到改善,生态文明新时代也才会早日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