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观和全民政治
前文将国家主义派的思想归纳为以民族主义为首要依归,但遗憾的是,我们很难将民族主义本身作为一种建设性的政治理论。这与民族主义自身的特点有关,盖尔纳在解释民族主义的定义时,将民族主义首先确定为一条政治原则,即“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其次是一种情绪,这种情绪是“这一原则被违反时引起的愤怒感,或是实现这一原则带来的满足感”,然后是作为一种运动,即由这种情绪所推动的运动⑤。可见,无论从政治原则、情绪,还是从运动来看,民族主义都表现为首先或主要地与实际政治有关,它只要求我们不惜一切地完成一个民族的政治构建,而不能给我们关于国家构建后政治生活具体该如何安排的有益提示。而且,盖尔纳甚至认为民族主义者自身的学说有很大一部分是“社会学角度的自我欺骗”,因此不值一提。但如果仔细考察国家主义派的言说,我们会发现,国家主义派远不止是盖尔纳意义上的“民族主义骗子”。为全面理解国家主义派的政治理论,我们应当更深入分析其建设性理论。
国家主义特色的国家观。国家主义(etatisme)政治思想最初随着德国浪漫主义的出现而逐渐发展起来,如果溯根求源的话,我们可以在关于国家主义最早的思想家名单上列上黑格尔、费希特、李斯特等人。国家主义在根本上将国家视为本质性的有其自身价值的存在物,而个人在国家中则仅仅作为国家的构成部分而存在,并只有在国家中才获得其本质属性和价值。陈启天对国家的性质作了明确而清楚的表达:“国家民族是一切个人家族的整体,个人家族只是国家民族的细胞,个人家族不能离开国家民族而求得光荣生存。”⑥与黑格尔将国家视为超越于社会之上的组织一样,“国家是全民的共同目的,不是一种功用或工具”。因此,在国家主义派那里,国家作为本源性的概念,明显体现着国家主义的特征。
另一方面,国家主义作为一种政策措施则又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两个方面的倾向:一是于国内,要求国家在所有政治组成部分中占唯一的主导地位,国家高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社会必须服从于国家;另一方面是就国际而言,国家主义的反对对象是自由主义,认为国家本身始终是国际社会的主体,其唯一目的是维持和促进国家利益,因此,国家主义一般反对自由贸易,如德国18世纪国家主义经济学家李斯特(Friedrich List)就明确反对“世界主义”的经济,主张国家对贸易采取保护主义政策。国家主义派在这一点上作了最清晰阐述的是李璜,李璜明确地将国家政治分为内、外两部分,主张“安内攘外”。于内主张干涉主义;于外则取保护主义。因此,在国家主义派理论中,国家的重要性是放在第一位的,这既与他们接受西方国家主义的思想有关,又与其民族主义的诉求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其实从国家主义本身起源于德国来看,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的诉求本来就非常明显。当英法国家己经完成民主革命或改革,正致力于现代国家建设的时候,德国还处在试图脱离封建时代的痛苦时期。当拿破仑的军队蹂躏欧洲的时候,德国尚未完成统一。这种状况下产生民族主义的思潮是很合理的,而国家主义的思想也同时随着民族主义的要求而出现。近代中国的国情正如17、18世纪的德国一样,内忧外患交替。无独有偶,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在这一时期也被很多中国知识分子所接受。
全民政治理想。国家主义派并不完全局限于对国家核心地位的强调,近代中国刚刚结束封闭的专制帝国时代,新兴知识分子们一方面对西方的民主自由思想趋之若骛,另一方面也不能接受中国的将来仍然是一个人民没有任何权力和自由的专制国家。国家主义派虽然极力宣扬国家主义,他们也不是没有意识到对国家地位的过分强调会抹杀人民的民主权利与自由。
国家主义派的余家菊曾经有一篇名为《国家主义释疑》的演讲,专门对向国家主义派提出的质疑作出回应辨答。余家菊认为国家主义与个人自由并不冲突。国家主义派虽然强调国家的重要性,但同时也强调保护个人自由。为此,国家主义派又不断地强调自由与民主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国家主义派的成员都提出过民主自由的价值,其中李璜的论述最为全面和到位。李璜直接引用卢梭的《民约论》来论述国家的政治权力必须以国民公利(当然包括自由)为依归。
国家主义派对民主政治的诉求最完全地体现在其“全民政治”的主张上,他们称“全民政治”是其“政治建设理想”,“就是全国民众合治,就是真正的民主主义的政治。”国家主义派主张“全民政治”,认为国家不能只是某个群体的国家,而应该是全民的国家,否则国家仍然只是由一部分所“私有”,仍然不是一个现代的国家。国家主义派的全民政治理想的确反映了其在国家主义理论之下的民主自由要求。
结论
本文将国家主义派的理论主张大致分为三个主要部分:首先是民族主义的诉求,寻求民族独立与民族崛起,这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普遍理想,而国家主义派则集中和理论化地表达了这一要求;其次是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始终是以政治上建国为目标的,国家主义则同时体现了民族主义的激烈要求,也表达了在国家构建上的主张;最后是全民政治的理想,国家的构建并不能承诺一个好政治的出现,在危难时刻确实需要一个强国家权力的存在,但对于长久的政治理想而言,民主与自由则必然是国家长存、人民幸福的保证,再者,民主对于当下国民性和民族凝聚力的养成也是有巨大作用的。如此看来,国家主义派已经很好地表达了一个民族在寻求民族崛起和国家建设方面的建设性蓝图。
国家主义派的理论对于我们今天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它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给我们以启迪:首先,在我们当前国家的建设方面,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家的重要性,失去了国家的保护,任何民族或文化都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并保持其活力;而另一方面民主又是一个国家必然的归宿,它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生命力的保证。其次,对于我们认识当前民族问题,国家主义派的理论也告诉我们:所谓民族性和民族群体的内部凝聚力不是自然存在的,是需要人为地去“创造”的,而民族主义者(我们可以将很多分裂势力的领袖称为民族主义者)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属于并保护他们自己心目中“民族”的国家,而无论他们提出什么样动听的、带普遍主义色彩的口号,包括民主、公民投票等等。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在站博士后)
【注释】
①②李璜:《释国家主义》,载《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资料选集》(上册),高军等编,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12页,第312页。
③④陈启天:《醒狮运动发端》,载《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资料选集》(上册),高军等编,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33页,第332页。
⑤[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页。
⑥《抗战与人生观改造问题》,载《新社会哲学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转引自高军、王桧林、杨树标主编:《中国现代政治思想评要》,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年,第2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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