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公有、心存敬畏方能“有权亦不任性”
两年以来,我国政府在权力监督与反腐败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也取得了一些令人满意的成果。第一,广大官员干部的精神境界通过四风建设等一系列作风建设活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各级官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加坚定,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使得忽视人民群众利益、违反法律规章、腐败堕落等不良思想和行为在刚刚萌芽之时就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同时,作风建设也让更多的官员深刻认识到权力的使用不能违背人民群众的意志,必须将权力用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取利益中去。第二,以行政审批权为代表的权力下放,是我国政府简政放权思想的重要体现。权力的下放不仅限制了部分官员干部的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从源头上进一步遏制了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力出轨等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虽然,从表面看来,政府权力的下放,似乎是在弱化政府的职能,但是,事实并不如此,政府部门将一些不必要的权力下放,反而更有利于减少和消除政府对经济、市场的不当干预,督促政府把不该管的事情坚决分离出去,把自身职能之内的事情管好,让政府部门腾出精力抓大事,谋大局,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加强各类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不断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进一步确保政府和市场都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第三,以中纪委巡视组制度为代表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对政府部门及其相关行政人员正确地使用手中的权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广大官员干部随意滥用权力和有权不作为现象大幅度减少,切实保证了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推动了各级官员干部作风的改变,督促各级官员干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利器。第四,国家为控制权力任性使用而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从根本上保证了作风建设、权力下放、权力监督等各项反腐措施的有效实行,给各级官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最大限度减少了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了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权力监督与反腐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但是,当今权力滥用等腐败现象频频发生,滋生腐败的土壤依旧肥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虽然,如上所述,国家所采取的四风建设,权力下放、巡视组制度等一系列权力控制与反腐败手段不仅有效控制了权力的任性使用和贪污腐败现象,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党惩治腐败的决心,动员了更多的人参与到这场反腐败的斗争中,但是想要彻底铲除腐败的根基,杜绝权力滥用问题,还任重道远。反腐败不仅是要抓几个贪官,更重要的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此,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权力的使用者大多是党的干部,贪污腐败的行为直接导致党的形象被严重破坏,党员干部是党的形象代表,是党的政策的发布者和执行者,更是党的纪律的模范执行者,然而腐败的党员干部却完全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且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党员干部的腐败很容易让人民群众失去对党的信心,也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加速道德沦丧,这一切都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推进反腐败与作风建设,把职能转变作为政府工作开局的关键,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要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协调并举,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规范化,真正达到“大道至简,有权亦不任性”的境界。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行使一切权力都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绝不能把权力私有化,更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利的工具,让权力寻租、权力出轨,那样就真是“有权就任性”了。所以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做到权力公有、心存敬畏。这才是民心之所向。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政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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