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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舆情治理的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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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合而成的大传播格局下,平台化成为各类组织机构转型升级创新服务的战略。

(资料图片)

提要:

在新媒体环境下,从治理理论的视角来看政府和舆论主体的关系就不仅仅是如何处理和媒体的关系,而且还要处理好和多元舆论主体的关系。由于舆情不仅是治理的对象,还可以帮助其他领域创新治理,所以政府还要利用舆论平台,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以及舆情民意中各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者。具体来说,舆情是民情的动态反映,是民意的集中体现,也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政治资源,所以从舆情中可以把握到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由于互联网兴起带来的媒介生态变化,网络目前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喉舌和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倒逼力量。特别是近几年来,移动宽带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丰富了互联网信息内容,也改变了信息的传播格局,使得传播主体更加多元,传播内容更加丰富,传播速度更加及时,由此悄然改变着政府、媒体以及公众的互动机制,促使舆情对社会的能动作用更加突出。而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个别传统媒体无视职业道德,裹挟民意,制造舆论暴力;部分公关公司雇佣网络水军,伪造民意,甘当舆论打手;此外一些外国政府、机构和媒体也积极在我国的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空前复杂的舆论形势,对管理者构成了严峻挑战。

从舆情中可以把握到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政府与意见市场间泾渭分明的关系已经被改写。在传统大众传播时代,意见市场主要依托的平台是大众媒体。但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打造了一个更加广泛和统一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不仅有传统媒体,各类政府部门也通过网站、社交媒体加入进来。对于政府来说,拥有这样一个平台意义举足轻重,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已经在媒体化了。

更重要的是,互联网平台上的舆论主体更加多元化了。以我国为例,由于全球化浪潮与社会转型,中国各阶层利益分化趋势明显,于是在网络舆论场域里也形成了多元化的舆论主体。而随着移动宽带互联网的发展,基于地理位置、APP应用等形成的社会群体分化更加复杂。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的快速推广,各类新闻客户端的普遍应用,使得网民成为各类互联网应用工具主导下的一个个专门化群体。这种社交形态和信息获取特征,显著强化了互联网人群的群体化特征,对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产生了全方位影响。公众因互联网的赋权而迅速具有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舆论主体更加多元。

新媒体的出现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得意见观点呈现多元化趋势。在这种众生喧哗的趋势下,传统的以防控为核心,以应对为目的的网络舆论管理理念与方法日益捉襟见肘。时移世异,面对着急剧变化着的媒体环境和社会生态,对于网络舆情需要跳出传统自由与管制的二元藩篱。对此,治理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创新视角。

在新媒体环境下,从治理理论的视角来看政府和舆论主体的关系就不仅仅是如何处理和媒体的关系,而且还要处理好和多元舆论主体的关系。由于舆情不仅是治理的对象,还可以帮助其他领域创新治理,所以政府还要利用舆论平台,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以及舆情民意中各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者。具体来说,舆情是民情的动态反映,是民意的集中体现,也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政治资源,所以从舆情中可以把握到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社会治理的出发点是解决好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就成为社会治理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而考察中国舆情主旨之所向,则始终离不开民生这条主线。关注公众的思想动态,积极跟踪各项决策部署引起的舆情反响,进而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这样舆情就可以成为知民意、晓民情,察民心、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并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不可或缺的依据。事实上,近年来的社会治理创新也正是在户籍、高考、养老、医疗等民生焦点问题上,和舆情找到了共振点,从而推动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因此,创新社会治理,还需要从舆情中汇民意、聚民智。基于这一逻辑,政府又要成为公共舆论平台的提供者、规则的制定者以及舆情民意各项意见、建议的落实者。这样才能既强化自身的执政合法性,又从具体微观角度提高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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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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