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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宪法至上权威是依法治国的根本(2)

学习四中全会《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心得体会

核心提示: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共中央历史上唯一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体会议。这足见全党全国上下对法治所重视程度之高,就法治所下定决心之大,在法治所托付希望之重。实现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宏观要求,都离不开树立宪法的至上权威。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要求,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根本依据

在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着力强调和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到,宪法问题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治国理政兴衰成败的根本问题,而我国当前在宪法问题上的主要矛盾或者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没有一部高水平的宪法,而是如何实施宪法,换一个角度就是如何切实树立宪法的至上权威。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要求,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根本依据,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尤其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宏观要求,都离不开树立和实现宪法的至上权威。全国上下尤其政府和学界应当借着四中全会《决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就宪法所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所做出的重要指示对依法治国的强力推动,宣传宪法、完善宪法、实施宪法,包括为最终确立合宪性审查和宪法司法化等根本制度而努力,使其真正成为赋予和约束国家权力,保障和促进各项人权的根本大法。

我们相信,随着最高领导层对我国宪法至高权威的明确阐释和强调,随着学界和媒体对宪法理念、原则和制度的广泛深入解读和宣讲,人民会更加接近宪法、理解宪法、遵守宪法、实施宪法和捍卫宪法,使宪法更好更快地发挥记载和彰显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诸方面各阶段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确认和捍卫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赋予又限制政府和政府官员的权力从而确保为民执政为民行政,保障促进实现各项基本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根本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根本的法治保障。

(作者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宪法行政法专业宪政与民主方向2014级博士生)

【参考文献】

①辛向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4年第1期,总第181期。

责编/谭峰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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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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