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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垄断性国企应成改革重点,须警惕政策“缓落实”
“薪酬分配市场化、透明化才是改革核心所在,薪酬分配向一线劳动者倾斜应成大趋势。”许光建说,应警惕种种“缓落实”现象,防止个别企业面对政策“逆势而上”。
据记者了解,已经有部分央企高管薪酬开始与公司业绩挂钩。如2014年中国铝业巨亏160余亿元,其总裁年薪也降至59万元。
专家表示,除了薪酬公示仍有待“全口径”披露职务消费水平,一些非上市的地方垄断性金融、能源国企应成为“限薪令”的落实重点。财政部近年来曾多次通报,郑州、呼和浩特等地城市商业银行薪酬管理违反规定。有业内人士透露,有些地方城商行、农商行高管薪酬、职务消费远远超过四大行和股份制银行。
此外,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一些国企已经或正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这表明国企高管除了货币性收入之外,未来还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专家建议,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对组织部门任命的国企负责人试点收入公示,接受公众对其经营绩效和薪酬的监督。
“竞争性强的国企经营状况和高管密切相关,应和垄断性央企区分开,薪资要市场化,还可通过和国际上同类型企业对比设定比较合理的薪酬制度。”许光建说。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指出,央企薪酬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部分。细则中还需有与经营情况、企业规模、受行政保护程度、竞争充分程度上的考虑。“一方面继续深化垄断企业改革,让产业更加开放,一方面逐步建设符合市场特点的薪酬治理规范。”
(新华社记者杜放、罗政、魏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