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具有强烈价值关怀和追求的外交大国,中国外交始终坚持和捍卫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理念。在主权国家共同组成的国际体系中,共同价值理念包括促进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国家领土和主权不容侵犯、各国之间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等,霸权主义、干涉主义、强权政治、黩武主义从根本上背离这些价值理念。同互不干涉内政是一种国际政治美德一样,谦虚也是一种处理国家间关系的美德。作为一个复兴中的大国,中国在对外交往中始终将自己定位为一个学习大国。新中国历届领导人都强调,只有善于学习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中国才会成为一个强国。但中国即使强大了,仍然要保持向外部世界虚心学习的态度。“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大邦者下流”“江海不择细流”,中国领导人在外交场合所引用的这些先贤名言,正在向世界展示一个自信、自强而又谦虚、可亲的新型大国形象。
中国外交的制度设计
外交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是管理对外关系的体制、机制的总和,也是外交思想与活动得以贯彻和实施的根本保障。新中国外交制度是在服务国家建设和国际秩序建设的要求下逐步确立起来的,其母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新中国建立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以及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的外交制度。早在20世纪50年代,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外国领导人时就说,中国人不搞对外扩张和殖民,根子上是被国内制度限制住了。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外交标准就是不搞霸权和对外扩张。习近平主席2014年访问欧洲期间,在谈到中国和平发展道路时指出,我们不仅在政策和实践上是这么做的,同时在制度设计上也是这么做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制度,取消和废除了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不平等条约;在发展与不同类型国家关系上,逐步确立了和平共处的外交制度;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目标,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原则,形成了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以及特别行政区对外交往的独特外事体制;为适应维护新时期国家权益的要求,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地方协调体制机制;为应对各类全球性挑战,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法体系和多边国际机制,初步确立了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外交体制机制。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机构的建立,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利用国际机构平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责任意识。
中国外交的实践形态
中国外交具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形态,它们既吸收和改进了现代国际体系中的一般外交形态,又转化甚至创造了一些新的外交形态。
中国的外交实践赋予现代国际体系中许多外交形态以新的内涵和特色。当代中国外交实践形态包括首脑外交、政党外交、议会外交、军事外交、多边外交、民间外交、公共外交、经济外交、援助外交、调解外交、人文外交等。以援助外交为例,中国是当今世界上的援助大国,中国的对外援助遵循“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四项原则,注重民生和实效,反对附带政治性条件,树立了援助外交的新标杆。近年来,中国逐渐参与到国际调解外交中。中国没有加害他国的历史,而且奉行互不干涉内政原则,这确保中国能够持有站在公道立场,将公理和实事求是结合起来,为一些内部冲突国家或者地区热点问题提供中国的合理化建议和方案。
中国根据自身国情,注重对一些外交形态进行转化和创造。以地方外事来说,由于中国是一个大国,又是拥有多个陆海邻国的国家,地方省份具有开展外事的地理优势和经济能力。在中央的授权和统一领导下,中国地方政府广泛开展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随着周边外交工作新理念的逐步落实,外交“落地”成为当代中国外交形态创新的样本。目前,中国已形成了中俄、中美、中印、中巴等地方(州)政府交流合作机制,地方外事对中央政府外交起到了配合、补充和支持作用。此外,在《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下,港澳在国际经济和国际文化交往特别是在一些功能性国际组织中,也被授予一定的参与权。
在新中国外交部成立大会上,周恩来总理提出了外交学理论中国化的任务。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外交和国际关系理论逐步形成了用中国话语来表述、理解、分析中国外交道路的体系。中国化的外交和国际关系理论体系,核心是在中外互鉴中为国际外交和国际关系理论提供来自中国的新概念、新表述和新范畴。中国学者和外交人员在国际交流中应自觉运用这些概念、表述、范畴,使人们从不知到知之、从知之到用之、从用之到好之,从而进一步彰显中国外交和中国道路的特色,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各国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