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们已经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而树立宪法权威,建立合理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我国当前的紧迫任务。设立专职的违宪审查机构是保障宪法监督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扩大违宪审查的范围并设置科学、可操作的违宪审查程序是保障宪法监督真正实施的核心,而赋予公民违宪审查的启动权,是实现宪法监督目标的切实保障。我国已经在违宪审查的制度运行中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下一步要做的是对这一制度的深化改革及完善。
(作者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讲师)
【注释】
①张千帆,肖泽晟:《宪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80页。
②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学专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③焦洪昌,姚国建:《宪法学案例教程》,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第23页。
④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15页。
⑤朱福惠:《宪法至上—法治之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90页。
⑥王秀哲:“公民启动违宪审查的法律困境与制度完善”,《北方法学》,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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