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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助力城镇化建设(2)

依托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就我省而言,一是依托装备制造业、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等传统产业,构筑优势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条,将低技术含量和低技术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生产环节向中小城镇转移,为进城农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二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大力拓展绿色就业空间。引导和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三是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在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城镇就业方面的促进作用,在中小城镇鼓励发展传统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和生产者服务业,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应高度重视农村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其就业竞争力。一是整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优化配置城乡培训场所、教学设备和实习力量等培训资源,全面整合各渠道的培训资金,提高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度和利用率。二是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建立多层次就业培训体系,对农村新生劳动力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村务工创业者进行务工创业常识、专业操作技能等短期培训,鼓励已进城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继续教育培训。三是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分担、分级负责”的农民工培训筹资机制。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使其得以合理安排;对普及型培训实行全免费,对一般性劳务培训建立完善雇主付费机制,对继续教育和深造型培训构建企业、个人为主体的费用分担机制。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型城镇化的保障

城镇化是文明的提升,需要以公共服务体系为保障。因此,应充分发挥政府的财政职能,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着重提高县域内教育、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加大对小城镇中心校和中心医院的建设。逐年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和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加大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社会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二是开展多层次农民工安居扶持工作。改善农民工在务工地的居住条件,制定农民工居住最低标准,保证企业提供的农民工住所达到基本生活条件。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租金的方式,为在城镇企业长期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提供廉租房、公租房,扩大廉租公寓、经济公寓的覆盖面。三是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管理服务规范、功能设施完善、信息互联互通和工作队伍合理的省、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五级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劳动力资源监测统计体系,对劳动力资源的分布、技能状况、求职愿望,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流量、流向、劳动收入情况等进行调查和监测,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结合县(区)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激励政策,引导劳务公司、劳务能人和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展,发挥其在转移劳动力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和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

(本文基金支持:辽宁省社科规划项目《辽宁城镇化进程中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动态趋势与对策研究》。基金编号:L13DJY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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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城乡收入   城乡收入差距   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