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党的建设各项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高度,围绕党的建设主线,以改进工作作风为切入口和动员令,率先垂范转变作风。工作作风是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党政领导干部道德水平的重要体现,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
一是把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贯穿于党管干部的实践之中。党管干部,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制定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方针、政策选用干部。党的十八大重申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进一步凸显了“德”在选用干部中的重要地位。现在看来,实践中的探索成效比较明显,但问题还是不少,如“带病提拔”的干部时常“倒下”,“两手干部”时常蒙蔽人们的双眼,发人深思。调查问卷显示:激发党政领导干部道德修养自觉性的关键是:形成道德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72.70%)。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课题,即必须切实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德”在选用干部中的不可或缺性,使“德”存在问题的干部没有晋升重用的机会。目前。重点应该突破选用干部“重能轻德”的误区和机制,颠覆选用干部的“潜规则”。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干部选用的风向标,必将为党政干部道德建设制度化提供实践经验的借鉴。
二是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道德表现的考核和监督。长期以来,我们固然一再强调考核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德”的表现,但基本停留在标准原则化、考核表面化、监督形式化、办法简单化、范围狭窄化,致使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成效不能使人满意。问卷调查显示:近年来,党政领导干部道德水平整体上呈现的变化趋势是:21.61%认为明显上升;43.07%认为在问题中艰难前行;23.94%认为有所滑坡;5.69%认为严重滑坡;2.63%认为说不清。因此,必须细化和量化党政领导干部道德表现考核标准,拓宽考核监督的范围和渠道,延伸考核监督领域,完善考核监督办法,使“德”的元素名副其实地纳入考核和监督干部成长、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做到这一点,政务公开、官员财产公开等应该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突破口。
三是积极推动道德教育进入干部培训领域。道德构成的“知、情、意、行”,关键在“知”的培养和教育,这是源头。道德教育是最高教育。很长时间以来,道德教育有逐渐淡出干部培训领域的苗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已经成为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瓶颈。因此,积极推进道德教育进入干部培训领域,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干部培训既要重视能力素质的培训,更要重视“德”的教育,两者不可或缺,不可偏废。在认识上,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既不能用能力培训代替“德”的教育,也不能用“德”的教育取代能力培训,要努力使“德”的教育贯穿于能力培训的全过程。目前,重点是加快培养适合党政领导干部道德教育的师资队伍和架构党政领导干部道德教育体系,强力推进道德教育进课堂。否则,党政领导干部道德教育难以有起色。
四是适应环境要求,强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目前的环境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既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影响。看不到积极因素,就会畏难发愁,悲观失望;看不到消极的影响,就会无的放矢,盲目乐观。党的建设主线的提出就是对客观环境的积极回应,自然也应该成为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主线。“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就是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现实环境,昭示着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不可能“孤军奋战”,必须置于党的建设主线之中作为系统来思考和谋划。只有这样,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才能融入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才会强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目前来看,重点就是用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加强,为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提供道德支撑。
五是积极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归根结底是能够把道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内心信念和外在的行为。但是,这种转化必须超越弗洛伊德提出的“快乐原则”才能成为现实。调查问卷显示: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在道德建设的自律、他律、教育这三者中,最重要的是;自律(29.93%);制度(23.21%);道德教育(2.63%);三者相互协同(41.17%)。因此,党政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只靠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靠外力的协同、推动。事实上,个人理性往往管不住“感性”,如果没有外力的制约,欲望一旦遇到诱惑就会“发作”。基于这种认识,如何“合力”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自觉性是重要课题。目前,重点是强化教育的同时,用制度管住“欲望”。这种刚柔相济的外力,就会使党政领导干部不想、不敢超越道德底线,逐渐养成道德自律的习惯。
(作者分别为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科研部教授,《领导科学》杂志社编辑部主任、副编审;本文系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BDJ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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