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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大转型系列谈之高度融合下的改革攻坚(2)

三、加快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型。重点是向社会放权,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例如:第一,推进官办社会组织转型,逐步推进“去行政化”。第二,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提高社会自治程度,把政府从繁杂的社会事务中解放出来。第三,社会利益协商化。对于社会生活中大量的利益矛盾,可以通过建立社会对话协商机制来解决,在社会协商对话中寻求妥协的办法,以避免政府陷入具体利益的纷争中。

第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把它作为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对近30年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一、以着力解决体制性机制性腐败为重点的国家治理。当前,反腐败风暴深得党心、民心,这是国家治理的重头戏。把反腐败与遏制形形色色的特权问题相结合,关键是以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走出一条权力约束权力与社会监督权力的有机结合,以有效抑制体制机制性腐败。

二、财税结构的调整。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财税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也是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前提,更是理顺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地方GDP增长主义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条件。当前,财税改革有利于调整重大利益结构,有利于中产阶层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公共财政的阳光化奠定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三、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关键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一个法治国家。在法治的前提下,才能有序扩大民主,有序地扩大公民自由权利。建设法治中国:第一,建设法治政府。改变过去行政监管为主,逐步实现市场监管职能法定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加快司法体制改革。这将成为近期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亮点。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去行政化,二是去地方化,三是加强专业化。法官有专门的序列,根据不同的专业级别享受职务待遇,实行所判案子终身负责制。第三,建设法治市场经济。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人民论坛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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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大转型   改革   迟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