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刘元春
中国经济已经告别高速增长的“旧常态”,步入到向中高速过渡的“新常态”。这种判断之所以成立,不仅仅在于世界经济在全球经济危机之后步入了“新常态”,更在于中国经济近期出现的几大典型事实的佐证:一是在GDP增速逐季回落的过程中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同时就业水平却没有出现恶化,这一典型事实证明了中国GDP回落并非短期周期波动的产物,而是阶段性潜在GDP增速回落的产物;二是在外贸增速和贸易顺差增速大幅度回落过程中,制造业和贸易品出现萧条,但服务业与非贸易品却依然保持相对强劲的发展势头,这一典型事实证明在外部不平衡逆转的引导下,中国经济内部结构正发生巨大的革命性变化;三是在整体经济景气下滑的过程中,“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导致劳动力成本并没有回落,反而在“民工荒”不断蔓延中保持较高的增速,这一典型事实说明中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源泉已经发生变异;四是在微观领域持续出现“融资难”“贷款难”和“融资期限错配”等问题的同时,金融领域的宏观流动性却持续攀升;在实体经济利润持续下滑的同时,金融机构的财务绩效却保持高位增长,这一典型事实说明中国金融错配风险依然处于全面释放与缓解的前夜。
由上可知,中国经济“新常态”在本质上是一个从传统的稳态增长向新的稳态增长迈进的“大过渡时期”,它与发达国家“新常态”近年来所言的“危机后经济恢复的缓慢而痛苦的过程”具有很大差别。这种差别表现在:一是,它不是一个重返危机前繁荣状态的恢复过程,而是在全面结构性改革进程中重构新的增长模式和新的发挥源泉的过渡过程;二是,它是一个潜在经济增长在波动中逐步回落的过程,而不是马上就要步入新的稳态增长路径,因此它不是一个增速不变的常态,而是一个增速变化的常态;三是,它不仅是一个“去杠杆”“去产能”的危机救助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一个结构问题在不断凸显中得到重构的过程,一个风险在不断暴露中得到缓释的过程,因此中国“新常态”的主题词是“改革”“结构调整”,而不是“危机救助”;四是,它不仅是房地产周期、全球化周期、存货周期以及固定投资周期叠加的产物,同时也是增长速度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与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的产物,因此中国“新常态”更具有复杂性;五是,它不仅是一个外部经济结构失衡与金融结构失衡的调整过程,更是一个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社会经济系统与宏观治理系统之间失衡的改革与大重构过程,因此中国“新常态”结构性改革的主题不是发达国家的局部调整,而是全面改革与全面结构优化。如何驾驭这种“新常态”,不仅要求我们超越传统的宏观调控理论与政策框架,同时也要求我们超越发达国家流行的后危机治理理论和政策框架。
一要打破凯恩斯主义教条,抛弃“只要经济下滑,就采取逆周期的需求刺激政策”的传统观念,将“新常态”时期宏观政策框架的理论基础从传统的逆周期刺激理论转向新结构改革理论。按照凯恩斯主义教条,只要经济下滑,最好的方法就是启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进行总需求的刺激。但这种教条忽视了凯恩斯逆周期刺激理论成立的基础,即经济下滑的核心因素是周期的短期波动。如果经济回落的核心因素是结构性的,是由于全要素生产率、生产要素供给逆转等因素引起的潜在经济增长速度下滑而导致的,那么简单采取逆周期的调整方法不仅不能防止经济增速的持续回落,反而会成为经济波动和经济扭曲的新源泉。这也是2010年中国宏观经济在下滑中波动加剧的核心原因之一。因为结构性问题引起的潜在增速的趋势性下滑需要启动结构性改革政策,通过制度调整、结构优化、要素重构来构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这决定了凯恩斯主义的逆周期调控理论就不能成为中国“新常态”时期宏观调控的核心理论基础,需求导向的强刺激政策就不能成为当前宏观经济政策框架的合理选择。而建立在新潜在经济增长理论和新结构理论基础上的结构性改革政策框架就成为当前必然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