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数字的下降需要引起重视
一次分配中如果劳动者收入比重较低,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该国最终消费比重不会很高,因为资本所得、政府税收与个人收入相比,基本上是不会直接用于最终消费的。
中国一次收入分配中,劳动者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各省的平均水平从1990年53%下降为2005年的48%,低于发达国家的65-80%。这一现状既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也不利于经济中消费比重的提升,可以考虑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鼓励全民创业、推动职工持股、适当减税以扭转这一趋势。
劳动者收入比重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变量
当前中国经济运行中有两个话题备受关注,一是收入差距拉大,二是国民产出中最终消费比重徘徊在较低的水平。如果说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议题,那么第二个问题则涉及到中国经济发展是否可持续,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所受到的外部影响及经济发展质量等重要问题,是关于效率的重要议题。这两个话题都与一个宏观经济变量紧密相关,那就是国民收入一次分配中的劳动者收入比重。
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由三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劳动所得,其中包括工资收入、奖金收入以及个体经营的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所得,可分解为因资本折旧所得到的回报(补偿)、由资本所获得的利润;第三部分是在生产过程中交给政府的税收,其中不包括利润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这类税收应视为二次分配的范畴)。
分析一国经济中劳动者收入比重的高低,对于分析一国经济的运行具有直接的意义。一次分配中如果劳动者收入比重较低,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该国最终消费比重不会很高,因为资本所得、政府税收与个人收入相比,基本上是不会直接用于最终消费的,当劳动者收入较低的时候,很自然地最终消费会下降。而一个劳动者收入比重较低的社会中,工薪阶层收入会低于资本收入者阶层,这样的社会往往是收入差距较大的社会。
中国100元GDP中劳动者所得从53元降到了48元
在中国经济中,一次分配中劳动者收入比重是高还是低呢?
笔者最近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刘霖林以及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CCWE)研究员王红领正在就这一问题进行合作研究。我们的研究发现,中国一次收入分配中劳动者收入的比重较许多国家都低,并且这一比重在过去十年中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中国2005年国民收入一次分配中劳动所得的比重为48%(2005年GDP数据按经济普查前后进行一致性调整,以保持口径一致),而1990年这一比重为53%,也就是说,中国每100元GDP中,到2005年只有48元由劳动者获得(图1)。如果按照各省的一次分配比重进行平均,那么得出的结论将更加突出。不可否认, 劳动收入比重的下降有一定的周期性因素,如1996与1998年的收入比重从1992年的50%提升到了53%。 但是,从1996到2005年的下降趋势仍然值得关注。
在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是远远高于中国的。以英国和美国为例,美国经济学家Golli于2002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AER)上的一篇文章指出,美国和英国经济在过去50年中,劳动收入占GDP比重在65%到80%之间波动(图2)。其研究还表明,过去60年间,大部分OECD国家的劳动收入占GDP比重在65%到80%之间;而经济较落后国家的劳动收入占GDP比重则差异很大,有些国家这一比重很高,但有些却很低,如泰国低达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