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政治现代化建设路径
政治民主化是全球化时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实现政治民主是人类在政治领域不断的追求。民主政治体现在多数人能够获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使得社会各项公共管理政策符合人民的意愿,它是人类政治高度文明的一个体现。政治的民主化是现代社会各个国家的普遍选择,只有选择政治的民主化,才能避免专制统治,才能让社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全球化具有开放、多元、包容等特性,这也就推动了政治文化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发展,也就是要求政治的民主化。在全球化时代,各国的经济结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而随之改变的是社会结构与各方利益关系,这使得一国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日益复杂和多样,这也就不断的产生新的利益矛盾、群体矛盾,而要想解决这些社会矛盾,调试各方的利益关系,使社会处于和谐状态,就必须不断的进行社会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会各项民主制度,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面对全球化的发展情况,我国的政治民主化建设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是一味的去追求全球政治,而是要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在政治民主化的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积极吸收开拓本国自古至今的政治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对其进行传承和应变,使之能够为现代政治文明建设服务。另一方面又要以积极开发的心态去对待世界优秀的民主政治文化资源,积极吸收国外优秀的民主文化资源,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做到洋为中用。在不断吸收自身文化资源与国外民主政治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国国情与发展道路的民主政治形式和相关制度,并不断创造能够使这套民主政治体制顺畅运行的社会环境,使民主理念贯彻社会运行模式之中、深入每一个公民的思想观念之中,这样才能够激励更多的社会成员主动参与国家社会政治事务,为国家发展建言献策,才能够使民主政治制度从根本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也才能够体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法治化是全球化时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方略选择。民主政治最好的治理形式是法治。现代的政府行政机构代表着人民行使着管理社会的权利,它的任务是维护绝大多数人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而如果没有法治,权力拥有者很可能就会利用手中权利为自己谋私利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政府便失去了为大多数人谋福利功能,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法治作为一国运行之保障,它为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人们在社会中的各种活动与交流提供了安全保障。在现代社会,法治它不仅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集中意志,还体现着一个国家的公共权威,它是政治文明现代化的标志。
法制化它追求的人的平等、自由以及人权等价值目标,因而要实现政治的法治化,就应该遵循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在尊重人的基础上构建能够体现民主、平等、尊严等精神的法律体系,并规定政治主体在国家各项事务中的地位与权利,明确划分各种政治关系,有效地规范各个主体的政治行为,以法律来保证各项政治制度的运行,加强政治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我国的法治思想虽然自古有之,但真正的在民主基础上的法治发展起来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几十年的法治发展过程中,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法治活动也由自发的发展转变为如今的自觉发展,这体现了人们对于法治理念的认同,大多数人的自觉法治理念的形成也促成我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20世纪末,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表明依法治国在国家管理中的地位,使得其获得了正式而严肃的政治合法性,国家管理也由有法可依开始向有法必依转变。近年来,随着社会公共活动空间的逐步扩大,国家开始大规模的进行立法活动,在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的同时,也根据社会出现的新现象和新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法律规定;在执法上,要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部门维护司法公平,确保法律制度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法律上强调平等性与公平性,防止有关部门和地方的保护主义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在社会服务上,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与教育活动,逐步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和素质。
这些举措与成就使得中国从原本“人治”思想浓厚的社会意识形态逐步转变为倡导“法治”观念的社会意识形态,这无疑是在政治法治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但对比全球化的发展状况,不难看出我国的法治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法律法规的预见性不强,立法工作落后于社会发展需要,这使得一些新现象和情况并不能从法律中找到相关依据,因而执法和维权都变得困难;面对我国广阔的地域以及复杂的民族成分,使得法律制度在统一性以及稳定性上都有所不足,明显的城乡差距与东西部发展差距也体现在了法治化进程之上;在司法上,一些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缺乏程序公正概念,导致司法不公;公民的法治意识水平普遍不高,阻碍了我国法治化快速发展。
虽然我国的法治化面临着诸多问题,但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国家政治的法治化必须加快进程,完成与世界政治的接轨。首先,在专门性法律法规上要注重与国际接轨,可以参照国际法治惯例,但也要结合中国实际,在立足本国宪法的基础上进行,坚持宪法之上的理念;其次,在管理层面上,党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吸取借鉴先进的管理方法来领导政法工作,同时也要在领导干部中加强法治教育,进行法治宣传,提高他们的法治观念,警醒广大干部时时依法行政;最后,在法律体系的构筑和完善上,要在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以及权利制约等法治精神之上进行法律的立法工作,使社会各项事务有法可依,人们的权益能够获得法律切实的保障。
政治现代化是全球化时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实现形式。只有不断加速现代化建设进程,努力与国际接轨,才能够获得进入国际平台的通行证,这也包括一国政治的现代化建设。政治现代化并不是某一国所独有的政治现象,而是所有国家走向文明进步的必然过程,这是一国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经阶段,因而可以说政治的现代化是一种全球化现象。
在当前的国际社会,一个具有现代化政治管理的国家才有资格介入国际事务,才有勇气去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挑战,才有动力去不断提高国家发展水平,面对未来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全球化时代,政治的现代化是国家能够在未来世界立足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
我国的政治现代化建设是伴随着经济现代化发展而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行之中。在政治能力上,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治系统与社会管理体系,使得政治管理能力与工作效率大幅提升,这也使得国家在政治管理上获得了权威性。
国家政治系统的有序运行和政治活动的平滑连续性保证了政治管理活动的稳定性、促成了社会生活的安定局面;政治的民主化与法治化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中国的政治建设基本实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结合,保障了基本民主制度的施行,使得国家各项管理事务走向了法治化道路;在政治体系的设置上,也分工明确,权责分明,保证了各部门既做到了各司其职又能够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形成了高效执行的政治体系。
政治文明化是全球化时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发展形态。政治文明是人类在不断的改造社会过程中在政治领域所取得的成果,它体现在人类政治制度的日趋合理与完善以及政治生活的进步等方面,它主要包括政治观念、政治制度以及政治行为实践这三个方面的文明。而这三个方面在人类的政治活动中是不可分割、相互影响的:第一,政治观念是政治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石,尤其是有关政治的理论与哲学的文明水平关系政治制度是否具有先进性,而且意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因而政治观念有着指导政治行为实践的作用。
第二,政治制度的高度文明正是政治观念文明的一个体现,它使得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具有了一定的程序化和组织化,让政治活动更加规范。
第三,政治行为在实践过程中也体现着一国政治观念与政治制度的文明程度,而且通过政治行为主体的实践,政治活动中的双方都在不断相互作用,相互提高。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这三个方面共同作用、相互进步的结果。
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也是当今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过程中较为高级的社会管理形态,它在文明的主体上推翻了过去少数人充当统治主体的状况,否定了过去政治文明维护少数统治阶级利益的形态,第一次实践了让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把大多数民众纳入到政治主体之中,扩大了政治文明的主体性范围;在政治客体上,一系列政治制度的构建与完善都是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而在政治文明的价值取向上,它也遵从社会多数人的意愿,使之真正做到民主与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政治文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形态,它自身也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也保证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长久的生命力。
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先导,用不断发展着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来指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前进;要不断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完善党在国家政治领导中的作用,促进执政方式的政治文明;要不断变革、创新政治制度的文明,使之不断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此外,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三者在内容上相互交叉,在发展上相互促进,因而要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必须同时发展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在全球化时代,各国要获得发展机遇,就必须努力与国际社会接轨,而进入国际社会的通行证便是国家各项建设的现代化,因而中国进行政治的现代化建设也势在必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将是推进我国在国际社会获得更大发展的积极动力。
(作者为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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