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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谈大学"试水"去行政化:行政的归行政 学术的归学

天下事·三人谈

行政的归行政 学术的归学术

——委员谈大学“试水”去行政化

委员谈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图书馆里坐满了学生。 陈胜伟摄/光明图片

  陈 群委员(华东师范大学校长)

  王尚旭委员(中国石油大学教授)

  许京军委员(南开大学副校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2013年以来,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推进大学去行政化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举措。2013年11月,教育部核准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标志着高校章程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从今年3月1日起,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开始实施,学术委员会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的规定,将从构想变为现实。

  大学去行政化面临怎样的障碍?如何才能做到让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如何发挥章程在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方面的作用?对此,记者特邀三位委员,就以上问题进行讨论。

  去行政化是大学精神的回归

  记者:社会上针对大学行政化的批评,很长时间以来不绝于耳。您如何看待大学的行政化?在大学中,学术与行政应当是怎样的关系?

  陈群:作为学术共同体,大学跟一般的行政单位有所不同。在大学的运作过程中,学术研究占据着重要位置,所以,必须给学者充分发表意见和决定学术事务的空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大学就不要行政工作,相反,高水平的行政管理是大学得以顺畅运作的基础。只有在合理的制度约束下,才能形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良性配合。现阶段,要实现让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需要特别关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制度设计让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中充分发挥作用,二是理顺行政与学术的关系,避免行政对学术事务的不恰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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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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