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道德的等级
在上述“三纲五常”、“五伦”和“六纪”中,讲了几个方面的道德,但这些德目之间显然还是有区别的。主要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排列方式基本上是固定的,是不可打乱的。如果只看三纲的话,那么君臣关系理所当然的是第一位,其次才是父子和夫妇,这是就政治制度的安排而言的。但如果要论日常生活的道德,那么首先排在第一的是父子关系,这个是不能动的,就连君臣关系也是类比于父子关系而成立的。所以孟子讲五伦,先讲“父子有亲”,再讲“君臣有义”。接下来是夫妻关系,这个就不那么重要了,只是讲夫妇“有别”,即家庭内部分工,男主外女主内,与道德其实没有直接的关系。它在“六纪”中甚至没有位置,而是直接下来就到了兄弟关系。再等而下之的就是师长和朋友,这两项实际上是附带的,因为它们是建立在与前面几项相类比的基础上的。师道尊严的原理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把老师当父亲来尊重,或者说,老师其实是父亲的延伸和帮手,因为“养不教,父之过”。朋友则相当于兄弟,只有能够称兄道弟的才叫做朋友。所以真正说来,五伦其实是两伦,即父子关系和兄弟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连称的“孝悌”。当然孝也包括母子关系,但由于“夫妇有别”,夫为妻纲,妻子在家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对母亲的孝敬理论上主要是看在父亲的份上。在中国传统父权社会中,女人其实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道德,“女子无才便是德”,只要顺着男人就有德,所有的德都是男人主导的。所以《白虎通义》“六纪”中,连“诸舅”、“族人”都提到了,就是不提妻子。
至于姐妹那就更不值一提了,孟子讲“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为什么不说“无不知敬其姐也”? “长幼有序”,难道不包括姐妹关系或姐弟关系? 当然包括,但是不用说。因为姐妹终究不是自己家里的人,将来要出嫁,成为别人家的人。所以她们的道德教养主要就是将来怎么做妻子。这对于维系自己家庭内部的道德秩序不是很重要,但对她们出嫁后成为别人家的主妇很重要,其内容就是服从家庭中的男人。所谓“三从四德”: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妇德、妇容、妇言、妇功”,所谓贞洁贤淑,都是讲如何服从家庭里的男性家长。正统道德中并没有对姐妹关系制定特殊的规范,更谈不上如何处理她们与师长、朋友的关系了。万一碰上了,就让她们参照兄弟关系和他们的师长朋友关系来做,也不是很当真。比如《红楼梦》里面,那种没大没小的姐妹关系被比做一场终究要散的“宴席”。
由此可见,中国人道德中最重要的是孝,其次是悌。而悌也是从孝派生出来的,其他关系更不用说,都是从孝这里生发出来的。我们通常把“父兄” 和“子弟”连称,说明兄从父,弟从子,悌本身就是孝的一种体现。兄弟鬩于墙,这本身就是不孝。由悌再推广到朋友,朋友关系就是“称兄道弟”,相当于兄弟关系。再扩展开来,就是《论语》中讲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里要注意一点,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并不等于人人平等的意思,因为兄和弟几乎相当于父和子,是不能平等的。如果平等,那就是墨子的“兼爱”了,这是被孟子痛斥为“禽兽”的。所以这话也没法翻译为西文,因为西文中“兄”和“弟”是没有区别的,都是 brother。当年赛珍珠②翻译《水浒传》,译做All Man Are Brothers,自认为很贴切,其实是误导。在基督教世界中认为这就是《圣经》中讲的大家都是brothers、人人平等的意思; 但在中国人看来,如果连兄和弟之间都彼此不分了,那梁山上的座次怎么排?排不定座次,则必然内乱,窝里斗,朋友关系将荡然无存。刘、关、张的朋友关系之所以最铁,是因为桃园结义时排定了辈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真要同年同月同日生,那还不好办了,大家都像是双胞胎,谁听谁的?
所以,中国人的道德基础是建立在家庭血缘关系之上的,它可以扩展到朋友或师生关系上,通过“推恩”推广到其他人身上,但是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很难扩展到陌生人身上,更不用说扩展到敌人身上了。除非他们先已经有一个过程,变成自己的熟人了,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或者“不打不相识”,成了朋友。缺乏这一过程,那就不能适用这些道德原则。孟子和齐宣王讲推恩,齐宣王说我看到一头牛被牵着从我面前过、去屠宰场时全身发抖的样子,于心不忍,于是叫人用一只羊替换了它; 孟子说羊和牛都是被杀,有什么分别吗? 惟一的分别就是牛的样子你看见了,起了恻隐之心,而羊的样子你没看见,就可以“君子远庖厨”,狠心让它被杀( 孟子: 《梁惠王上·7》) 。孟子以为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推广到“天下”是很容易做到的事,只要你看见了,就会起恻隐之心,其实不然。一年365 天,你能够天天访贫问苦吗? 即使能,那些你没有看到的陌生人也是绝大多数,他们都可以被当做“羊”而不加关注,任其被屠宰。我们看无论是“五伦”也好,“五常”也好,“六纪”也好,里面讲的都是熟人关系,就是君臣( 在今天相当于上下级) 、父子、夫妇、兄弟、族人、朋友等,而根本没有陌生人的位置。在这方面中国道德是完全缺位的。
对陌生人我们中国人一般不知道如何遵守道德规范,称做“路人”。如果我们在外面遇到一个不认识的人需要帮助,他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的朋友,我该如何对待他? 我当然也可以推恩,凭恻隐之心一时心血来潮,把他当做我潜在的朋友,但这不危险吗? 万一对方是个小人甚至坏人,我帮助了他,他却恩将仇报,反咬一口,谁能制约他? 这样的例子今天在中国经常发生,几乎已成惯例,以至于南京法庭甚至以此“常识”作为判案的依据,判决彭宇赔付他所帮助的老人四万余元赔偿金。连法官都认为没有人会出于道德心主动地去帮助一个陌生人,反过来说,不帮助陌生人对于中国人来说不存在任何道德上的内疚。中国人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似乎他感觉中就完全不必遵守一切道德规范了,只有惟利是图,就像置身于一个动物世界中,反正做任何事情都没有“人”知道,这个“人”当然是指熟人。本来都是循规蹈矩的人,乡下人进了城,或者中国人到了国外,都有可能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而不觉得丢脸,只要不被同乡、熟人或本国人知道。现在中国人的道德滑坡,最主要的就是家庭血缘的熟人关系遭到严重的解构,人们离乡离土,进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于是产生了许多在旁观者看来是突破道德底线的事情。其实在当事人自己并不认为是突破道德底线的,因为他做事的环境已不在传统道德底线的适用范围之内,如果有可能回到原来的环境,他仍然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已经无法把传统家庭血缘关系的这一套道德谱系运用于我们今天日益陌生化了的日常生活中,相反,这套道德谱系成了我们身上残留的一种可以被心怀叵测的人利用的“弱点”,谁要用错了地方谁倒霉。所以那些已经习惯了没有道德底线的人,甚至在异地或国外专拿同乡和本国人开刀,做缺德的事,这些人正是他们“杀熟”的靶子,似乎环境变了,熟人也变成生人了,于是天下人都成了陌生人,也就是可以任意宰割的非人。尽管如此,每个人自己心中的道德标准还是传统的,如果他还讲点道德的话; 只是除了在家里和小圈子以外没有地方可用而已。反过来,这种全社会的陌生人关系也会影响到家庭内部,家庭教育敌不过社会教育,因此家庭成员之间的传统道德关系也随之受到侵蚀。随着儿女长大后走向社会,对父母不孝的现象比传统社会要多得多,这就使得当代中国人里里外外都缺乏道德规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