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主要民主思想
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都以民主国家自居。20世纪以后,大多数国家都开始接受民主,并高举民主旗帜进行自身建设与发展。在古代拥有较高知识素养、较广社会关系的贤人都来自于精英阶层。精英们认为使没有受过教育的广大穷人拥有权力是愚蠢的。他们把民主当作是穷人对富人横行霸道的制度,即群氓政治。⑤例如,在雅典政制中,民主的权利只属于少数的雅典公民享有,符合雅典公民条件的基本上都是这个社会的有产阶级或精英阶级,他们惧怕或反对民主。有产阶级或精英们认为大多数人是无知和无能的,他们不具备一定的政治能力,对问题的看法和认识很难正确和深刻。他们认为普通人的看法最多只能算是一种观点,而且是未经过深思熟虑或错误的观点。此外,精英们还认为大众的无知和愚蠢极易被政治鼓动家们所利用,受其蛊惑和摆布。因此,他们坚信:多数人或群氓一旦获得参政的权利就会变成集体暴君。
对古希腊民主政治实践深入透彻研究的当属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因此,在梳理古希腊时期的民主思想时,主要以师徒三人的民主思想为代表。
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年)可谓是古希腊哲学的分水岭。他扩大了哲学研究的范围,将重心引到对人心灵的关注上。雅典民主制先天缺乏理性,因此导致了新的专制与保证,雅典民主逐渐变为非理性的暴民政治。苏格拉底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认为直接民主具有局限性,人民天生是不理性的,他们缺乏管理和民主的才智,他们的决定不一定合乎理性。苏格拉底认为“民众没有任何关于善的知识”,因此他不可能完全“符合民主的原则和人民主权”⑥。对于直接民主,苏格拉底持反对态度。因为无限的多数权威就意味着权力的滥用,少数的意见也很难得到尊重和保护。更严重的是,多数的无限权威反复滥用的结果极易导致暴政,最终带来社会的动荡。苏格拉底指出了民主泛滥的不良后果,其思想超越了古希腊的民主思想,为近代西方民主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约公元前427~前347年)继承并发展了老师的理论。柏拉图提出哲人王思想,他认为,普通人没有治国的能力,并不适合管理国家,只有哲人王才能成为统治者。柏拉图认为理想社会应由三种人组成,即国者、辅助者和生产阶层。这三个阶层应各司其职,互不相乱,和谐一致。柏拉图认为这种和谐完美的政体为贵族制。与之相对应的四种不完美政体为军统制、寡头制、民主制和暴君制。柏拉图认为民主制犹如一艘无舵手的大船,没有分工,没有专业化,效率低下,难以胜任应对大海。在这种制度下,人们都能无条件、无差别地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人们很可能不再尊重权威,也容易忽略他人的感受,整个社会极易陷入极端的无政府状态。显然,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眼中,民主危害重重,是极易引起社会动乱的严重隐患,其重心是惧怕普通大众的直接参政,并为占少数贵族精英的利益作辩护。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在继承发扬老师和先辈思想的基础上创立了有别于前人的民主政治思想。民主政体是亚里士多德民主思想体系的重要部分。在《政治学》、《雅典政制》等著作中,他运用大量篇幅对民主制进行深入的论述和探讨。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他将政体划分为为了谋取城邦共同利益的正宗政体以及为了谋取部分人利益的变态政体。亚里士多德眼中的理想政体,最重要的不在于掌权者的人数或阶级,而是政权服务的目标是城邦的全体利益还是统治者的部分利益。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并以此作为划分整体优劣的标准。一个人的私利是私利,多数人的私利也是私利。他所希望的是统治者能够超越阶级利益,从城邦的共同利益出发行使权力和制定政策。亚里士多德最推崇的政体是由中产阶级掌权的共和政体,他认为中产阶级具有节制和中庸的美德,尤其是他们很少有野心。他所推崇的共和政体的核心精神是社会利益的不同阶级共享(只限于公民)公共权力。但是只要有阶级存在,任何时代的统治者都只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可能他会在谋取自身利益的同时客观上顾全到社会的公共利益,但其出发点是统治者自身阶级的利益,亚里士多德超越阶级利益的观点只能是一种空想。亚里士多德对于城邦和公民本质的论述蕴含了最基本的民主精神和原则。他认为,城邦在本性上是公民的组织,而公民是具有城邦政治生活参与权的人。亚里士多德归纳出三个古代民主政治的特征:一是平等原则,二是遵从多数的原则,三是城邦公职面向所有公民。可见,民主政体平等、多数、公平的基本原则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早有体现。
针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于民主政制的批判,亚里士多德也做出相应的辩驳。首先,他认为群众的集体智慧不一定逊于政治家的个人判断力;其次,技术不等于技术评判;再次,出身高贵与卑微同技能娴熟没有绝对正向的因果关系。但是,对于民主制,亚里士多德也提出了批评。他的批评主要针对极端民主制,这种政体是由民众而不是由法律来最后裁决国家事务,民众就成为了一位集体君主。极端民主制容易产生多数暴政,被少数野心家利用。此外,由于普通贫民占大多数,富人占少数,极端民主制会侵犯富人的权利,这是有违正义原则的。这些批判为日后西方构建民主政体时如何防止多数的暴政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古罗马时期,平民革命不断取得胜利。虽然没有孕育和发展出胜于雅典的民主制度,但公民的权利逐渐得到扩展和保障,法律和法治的观念也逐渐加深。与古希腊重视公民参与城邦政治相比,古罗马更多强调的是国家对公民必须提供的保护和服务,更看重人民的权利。古希腊的民主重视权力,而古罗马更重视的是权利。这些思想对后世个人权利观念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古罗马民主思想中最重要的是分权制衡的混合政体思想。
在论及古罗马分权与制衡思想时,就必须提到对后世西方产生深远影响的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西塞罗政治思想中的核心内容是分权与制衡思想,其思想不仅继承了亚里士多德,还超越了波利比乌斯。西塞罗这样描述国家:“国家(或共和国)是人民的事务。但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⑧因此,国家是人民的事务,国家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建立。在政体理论方面,西塞罗主张政体循环和混合政体。其民主思想主要体现在构成分权结构之一的民众大会和民主选举中。西塞罗混合政体的出发点不是民主,而是权力的归属问题。西塞罗指出要通过政体自身的分权来进行权力的约束,以权力制约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些思想为后世分权理论、民主理论的发展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结语
西方民主的发展迄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期间不乏理论和实践的种种创新和尝试,古代先哲们的理论财富至今闪耀着历史的光辉。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主的旗帜被运用在革命、治国、社会生活等不同领域。虽然我们今天所谈论的“民主”早已不是或超越了古代雅典的民主制,但是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孕育出的民主价值、法治观念以及公平、自由、平等的精神理念至今仍被后世广泛沿用。
(作者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英]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燕继容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第15页。
②[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日知力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3页。
③④[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71页,第7页。
⑤⑥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第14页,第15页。
⑦[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 论法律》,王涣生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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