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思想理论 > 深度原创 > 正文

泰国家族制度演变及其启示(2)

—基于庇护关系分析

泰国家族制度的庇护关系分析

泰国家族制度的发展演变史就是一部以大家族为核心群的庇护制关系发展史,即以大家族为庇护者或庇护者集团的关系演变史。曾经不可逾越的封建等级制度、“泰式民主”的“家长政治”基本模式、新兴资本集团和普通民众改变“剧场”政治的强烈意愿,是泰国家族制度中庇护制关系存在与演变的社会历史根源。根据其所呈现出的庇护制关系的多元化格局,泰国家族制度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351~1932年):以绝对封建君主王室家族为核心的一元庇护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封建君主的王室家族是处于上位的庇护者,掌控着国家的政治、军事和经济资源,各级贵族和平民是处于下位的被庇护者,他们向国王和王室家族效忠和服务。其中,贵族家族同时作为处于上位的庇护者,为其家族势力控制地区的小贵族和平民提供庇护。这个体系相对封闭固化,上位与下位之间难以逾越。

传统泰国的金字塔型等级社会是庇护制产生的根源,封建等级制度下贵族与平民之间的身份鸿沟不可逾越,“官尊民卑”、“富不及贵”的思想根深蒂固,“十个富商也比不上一个官员”的民谚至今仍然广为流传。阿瑜陀耶王朝戴莱洛伽纳王创立的“萨迪纳”制度,对各级贵族的封地面积和领民数量做了严格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并不得买卖。因此,泰国历史上很多富可敌国的华商,只能通过依附王室或贵族,以联姻方式为后代谋得贵族身份,并以此合法地获取封建时代稀有的权力资源—土地和人口。

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90年代):以君主为代表的王室和贵族家族集团与以总理为代表的军人-文官集团的二元庇护制关系体系。1932年,泰国开始实行君主立宪制,泰国家族制度的庇护体系逐渐形成一个拥有二元庇护者的庇护制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除了以国王为代表的王室家族这个传统的庇护者之外,新出现了以总理为代表的军人–文官集团。二者之间一直就实君立宪体系和虚君立宪体系的问题展开博弈,并通过与其被庇护者构建的庇护体系,在各历史阶段达成一种相对的平衡,其中,披汶和沙立影响最大。

20世纪30年代,日本侵华战争拉开序幕,作为东南亚唯一的独立国家,泰国的精英们深感国家面临民族存亡的危机。以披汶为代表的泰国军政集团极力构建民族主义精英统治的“领袖”(Phunam)模式,将泰国社会的传统与现代权威全面让渡于总理,使之成为民族国家凝聚力的人格化身。1958年,沙立·他纳叻(Sarit Thanarat)通过发动政变上台,提出“泰式民主”,构建以“家长”(Phokhun)政治为核心模式的庇护制层级体系,强调泰国必须坚持家长政治原则。他指出国家就像大家庭,而府尹、县长、乡长就像不同家庭的父亲,所辖民众的贫穷、幸福和困难,就是家长们必须关切和管理的“大家庭事务”。在沙立的庇护层级体系中,层级之间边界非常严格固化,任何社会精英只能通过层级晋升的身份转换才能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处于下位的民众虽然可以得到上位者的“关爱”,却不能获得合法的身份参与决策。

随着20世纪60年代末泰国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这种体制愈发暴露出难以满足新兴集团权利的弊端。首先,由于现代教育的发展,更庞大的学生群体向上流动的意愿更加强烈与从政从军的传统上升渠道的有限性之间形成矛盾。其次,伴随华人的归化进程和华商集团的财富积累,成为国民经济主导力量的华商集团要求分享国家政治权力。据资料显示,早在20世纪30年代,“华侨已经成为暹罗最富有的一部分人。他们控制着大米的生产。曼谷85%的商店都属于他们的”。最后,泰国外府地方家族的势力增强,依靠地方庇护制体系,迫切要求以民选议员的身份参与国家层面的权力游戏。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现在):以西那瓦家族的“新兴企业家-草根”庇护关系体系为标志。由于80年代“广场协议”的签署和东亚产业转移的“雁行模式”,主要从事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新兴资本集团逐渐形成,并开始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政治潜力,以其独特的庇护制关系模式—西那瓦家族的“新兴企业家—草根”庇护关系体系—谋求政治领域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开创了一种崭新的“企业家政治”模式。在这一体系当中,他信的西那瓦家族是处于上位的庇护者,以其政府实施的生活性补贴和生产性扶持两大类型农村政策为实惠,具体包括“三十泰铢治百病”计划、“廉价水电”计划、“百万泰铢乡村贷款”计划、“一村一产品”计划、“资产化资本”计划和“三年缓期还债”计划等。占泰国总人口近70%的农村草根群体是处于下位的被庇护者,他们在泰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承担了沉重的经济发展成本却未分享到经济高速增长的红利,一旦西那瓦家族承诺他们将分享到发展的红利,他们立即向他信的西那瓦家族及其政党回报以忠诚和大选投票。因此,无论在泰国的他信时代还是后他信时代,无论是他信总理还是英拉总理,无论是泰爱泰党还是为泰党,都一如既往地得到草根“红衫军”的效忠。

东南亚家族制度演变经验与启示

家族庇护势力扩大化特征。家族制度是在传统的庇护制度之下发展起来的,因而具有浓厚的庇护色彩,一个家族通过联姻和其他家族建立亲情联系,又通过经济政治权利分享来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系,亲情可以形成范围

相对较小的庇护关系,而在一个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社会里,紧密的利益关系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士加入到庇护体系里来,这使得庇护体系里面居于支配地位的家族(如西那瓦家族)对体系内其他家族的支配能力被无限放大,并迅速在政治、商业等领域扩张。

政治家族的“王朝化”特征。家族势力的维系高于一切,大家族的政治事业顺利实现代际传承,甚至以往看似不可克服的女子从政障碍在家族势力的推动下瞬间就可以轰然倒塌。事实上,东南亚其他地区的女政治家往往凭借家族势力上台。例如,印度尼西亚第五任总统梅加瓦蒂·苏加诺(Megawati Sukarnoputri)是前任总统苏加诺(Sukarno)的女儿;菲律宾第11任总统科拉松·阿基诺(Corazon Aquino)是参议员小贝尼格诺·阿基诺(Benigno Aquino,Jr.)的遗孀;菲律宾第14届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Gloria Macapagal Arroyo)是前总统迪奥斯达多(Diosdado Macapagal)的女儿;缅甸的昂山素季堪称这种东南亚模式的典范,与泰国总理英拉一样,她继承了家族未尽的政治事业。

家族势力庇护领域的政商合一化特征。王族本来是政治家族,但玛希隆家族在泰国经济体系里具有重要地位,王室财产中包括大量在泰国最具价值潜力的地产,在发展过程中正在迅速增值和变现。而一些疏远的王族成员也投身于泰国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并迅速获得成功。泰国几大商业家族都在最近几十年里迅速在政治生活中崭露头角,家族势力政商合一愈益明显。

边远地区家族权势的本土化特征。一些在地方上或某些领域呼风唤雨的家族往往依附于政治经济实力更强的大家族,承认大家族的领导地位。大家族为保持和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对地方家族势力在当地或行业的发展也听之任之。西那瓦家族之所以迅速成长为最有实力的家族,正是若干地方家族势力愿意依附和寻求庇护形成的必然结果。在东南亚边远刀耕火种的高地地区,当地大家族势力对中央政府的依附性和其自身在当地的自治性同时存在。

【注释】

①Lucien M. Hanks, "The Thai Social Order as Entourage and Circl", in G. William Skinner and A. Thomas Kirsch eds., Change and Persistence in Thai Society: Essays in Honor of Lauriston Sharp,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75, pp.197~218.

②Benedict Anderson, "Studies of the Thai State: The State of Thai Studies", in Eliezer B. Ayal, ed., The Study of Thailand: Analyses of Knowledge, Approaches and Prospects in Anthropology, Art History, Economics, Hist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 Athens: Ohio University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 Southeast Asia Program, 1978, pp.193~247.

③James C. Scott, Patron-Client Politics and Political Change in Southeast Asia,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66, No. 1(Mar., 1972), p92.

④⑥龚浩群:《信徒与公民—泰国曲乡的政治民族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4~95页,第161页,第200页。

⑤金勇:《泰国姓名文化研究》,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19~20页。

⑦林丽娜:《泰国与中国姓氏文化的比较》,云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6~8页。

⑧รายงานการประชุมรัฐสภา กรุงเทพฯ สำนักพิมพ์รัฐบาล ๒๔๘๒ หน้า 461. 

⑨房宁等:《自由、威权、多元—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60页,第275页,第233页。

⑩[英]渥德尔著:《印度佛教史》,王世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46~148页。

[美]戴维·K·怀亚特著:《泰国史》,郭继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第44页,第53页,第108~109页,第126~127页,第212~213页。

Puengprasert, Suwimol, 2000, "Introduction", in Bhandfalk, Chintana (ed.), The Thai Monarchy, Foreign Office.

[苏联]尼·瓦·烈勃里科娃:《泰国现代史纲》,中国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翻译小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35~36页,第49页。

สำนักงานทรัพย์สินฯ แจ้ง"ในหลวง"ไม่ได้เป็นพระมหากษัตริย์ที่ร่ำรวยที่สุดในโลก,Matichon Online.

ประมวลสุนทรพจน์ของ จอมพล สฤษดิ์ ธนะรัชต์ พ.ศ.๒๕๐๒-๒๕๐๔(เล่ม1) หน้า31。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博士生、成都大学四川省泰国研究中心教授 杜 洁

北京大学泰国研究所所长、教授 薄文泽

责编/ 边文锋

上一页 1 2下一页
标签: 泰国   启示   家族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