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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 话题背后的性别偏见

归根结底,有关“女司机”的负面言说表达了挥之不去的性别偏见,反映了某种根深蒂固的“先见之暗”。

最近,有关“女司机”的讨论再次兴起,泛滥的负面表述勾勒出一个滑稽的性别形象。不过,兴趣盎然的讨论者貌似提供了确凿的证据,但却总是陷入循环论证的陷阱。

在至今仍影响深远的文化语境中,男人和女人似乎具有相反的属性。如果说男人应该刚健有为,那么,“娴静是女人的天职”。按照这种定位,“女司机”是一种反常的存在:汽车意味着速度和激情,女人则应该像一幅静物画;前者属于文明的产物,后者则时常被划归自然的领域(如“大地”);驾驶汽车需要理性的操控,但大多数女性似乎受制于感性和本能。对于许多受制于此类观念者来说,女人和汽车分属两个世界。二者的本性相悖,理应没有交集。正因为如此,当“女司机”开始大量涌现时,她们时常会被当作笨拙的越界者。在汽车文化已经兴起一百多年的西方,主流社会仍会借“科学家”之口强调:相比于男性,女人更容易被卷入交通事故中。对于尚在培育汽车文化的中国人来说,下面的命题更是广受认同:女人与汽车的组合是需要避免的错误。为了自圆其说,他们搜寻、跟踪、捕捉“女司机”的驾驶轨迹。一旦发现事故,便记录在案、奉为证据、大肆渲染。结果,许多男司机也会犯的错误常常被归结为女性的专利。于是,“女司机”违规变道、倒车超时、掰断方向盘,不断展示自己的性别劣势。经过无数次如此这般的“论证”,他们便屡屡成为讽刺喜剧中的主角,占优势的性别则不断获得预料之中的胜利。

然而,如此这般的论证全都陷入“恶的循环”:事先设置了不利于“女司机”的前提,自然不会缺乏证据。女性先被判定为静态的、非理性的、笨拙的存在,然后才有了围绕“女司机”的负面言说。事实上,它并不具有某些人深信不疑的合法性:2007年,在北京造成死亡的重大事故中,女性仅仅肇事24起,只占当年事故总数的2.2%;2014年,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的统计也显示,该省2100多万机动车驾驶人中,女司机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中还不到10%;根据美国的最近统计,女司机一旦通过了考试,其驾驶的安全性比男司机高20%。显然,如果女性抓住这类铁证,就更容易勾画出有关“男司机”的滑稽形象,以马路杀手为主题的讽刺喜剧将不得不更换主角。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会发现“女司机”话题的荒诞性。

法国女作家波伏娃曾经指出,女人不是一种生物学存在,而是特定时期的社会建构。归根结底,有关“女司机”的负面言说表达了挥之不去的性别偏见,反映了某种根深蒂固的“先见之暗”。它违背人人平等的当代精神,理应被反思和揭穿。

(作者系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女司机   性别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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