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本人供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 卢冠琼)“我们必须看清,现在党内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党纪党规意识淡漠。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强调的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就是因为这些年来,一些政党成员对党纪党规淡漠了,甚至不以为然。”近日,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一大批贪官落马,反腐败成果巨大,但要把这些成果保持下去,让暂时变成长期,让权宜成为常态,“需要靠制度,特别是完备、精准的制度”。
结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日前在浙江省调研时提出的“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辛鸣认为,修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是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内涵之一是指,对于那些还没到达法律层面的问题,法律不管的问题,我们的纪律得管。例如党纪对于党员的生活作风、行为模式、思想品德价值观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但国家法律可能没有管这么细、这么严、这么全。你可能不违法但已经违纪了。一旦违纪,我们就得有所行动。”辛鸣称,“党纪严于国法”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而且党纪之网的网格密度,要比国家法律之网高出一个数量级。
“党员违纪违法,既要党纪处分,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绝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你看共产党的党员,经过党纪处理就能代替法律惩处。’不是这么回事。”辛鸣称,“纪法”不分,危害甚大。
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2003年12月3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十几年过去了,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的作风问题、腐败行为,在条例中甚至找不到处罚依据。
辛鸣表示,过去的纪律条例比较宽泛,与法律有交叉重叠,一些问题法律管、党纪也管。王岐山指出“应把条例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去除”针对的就是这种现象。辛鸣认为,“毕竟我们的纪律监察力量有限,应当节约成本、聚焦主业, ‘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是专业化的体现。纪委部门就应该集中精力查处违纪的问题,把自己门前的违纪之雪扫干净,法律的霜就让司法部门去除。对于同时存在违纪和违法现象的,纪委部门在处理完违纪问题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即可。”
“如果纪法不分,就容易把纪律降到法律的层面。那么,纪律存在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更近一步看,如果纪法不分,中国共产党和一般的社会组织也就没有区别了。很显然这绝对是不应该的,也是不允许的”辛鸣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