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腐败一般都与钱、权、色有关,这一点,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然而,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官商勾结的深度、广度及其对社会发展的破坏力是不一样的。中国通过高压的反腐斗争和接下来的廉政建设,通过法治建设,能够有效地遏制官商勾结,使国家走向长期稳定、社会公平的发展轨道。
【关键词】官商勾结 腐败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政府官员在企业的注册、管理、税收、市场竞争、项目审批等方面,都有各种管控的权力。如果某个商人,通过金钱能够买通政府部门所设置的各种“关卡”,其经营成本就会比其它的竞争对手低,所取得的利润也比较高。然而,为了打通这些关卡,商人必须用金钱来打通门路。
官商勾结是一种世界性普遍现象
在中国也好,在其它国家也好,官商勾结的形式多种多样,非常复杂。例如,在巴基斯坦,那些民主选举的总理,其本人、或自己的家族,都是大商贾。他们之所以富有,是因为与权力和家族的势力有关。发财以后,转入政治,掌握了大权,又可以赚更多的钱。
英国前首相布莱尔能够成为首相,得益于他本人的政治天赋。但是,当首相以后,他力争与大型企业打交道,这样退休以后,就可以利用这些所谓“人脉关系”,到处赚钱。他一年的收入多达上千万英镑,这些看上去似乎合法的收入,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官商勾结。
台湾的陈水扁,也是非常典型的例子。他搞竞选,当了“总统”,再把手上的权力变成金钱。金钱从哪来?当然是通过与商人的合作,从中牟取不法收入。
意大利更是官商勾结最典型的西方国家之一。意大利的总理,掌管巨大的财富,当了总理,当然还是为了更多的财富。这样的政治、商业连通的体系,总理本人,乃至整个政府,很难做到是无私的。
在南美洲的巴西,政治和商业的关系也非常密切。许多腐败,也与官商勾结有关。这个国家在上世纪的80年代就已经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可是由于官商勾结严重,造成严重的社会两极分化,导致社会生产力的衰退。那个时候,亚洲“四小龙”的经济状况与巴西一样,可是,再经过30几年发展以后,巴西还是一个中等收入国家,而且,社会问题、官商勾结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总之,在非洲、亚洲、拉丁美洲的许多欠发达国家,之所以经济社会发展缓慢,除了技术落后、体制落后、文化落后之外,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腐败,就是官商勾结过于严重。
官商勾结在中国的表现
十八大以后,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压反腐打击之下,暴露出许多官商勾结的案例。这些不法商人、腐败政府官员,在大量获取自己经济利益的同时,给中国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例如,刘汉兄弟称霸四川省的商界,不仅与周永康的亲属和下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更是欺压百姓、打击同行的商界霸主。与刘氏兄弟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官员人数多达数百人。许多“大老虎”,之所以家族财力富可敌国,就是利用手中无穷大的权力,加上多年官场的人脉关系,利用快速经济发展所提供的各种商机,大发特发官商勾结的不义之财。
官商勾结可以分为几种形式。一种是官员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成为掌管上万亿、上千亿资产大型国企的领导,利用手中的财权,直接为自己谋暴利。官商勾结的另一种形式,就是将国有资产私有化。即在私有化的过程中,把大量的国有资产,变成私人财产。大批的国有企业上市,使许多参与上市的官员大发横财,使许多中小股民蒙受巨大损失。房地产开发,为许多商人、官员、银行家和开发商提供巨大的腐败空间。
官商勾结对社会的破坏力
官商勾结,对一个社会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主要表现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负面的外部影响。由官商勾结所产生的暴利,巨额的腐败款,就是社会的直接经济损失。
官商勾结对社会的间接影响,表现为打压市场的正常竞争,严重削弱市场竞争效率和社会的要素生产。当一部分人非法得利时,其他人,尤其是那些本来具有更大竞争力的人,失去了参与竞争的机会,这是一种更加严重的社会损失。
官商勾结负面的外部影响非常显著,因为官商勾结是造成社会不公的巨大推动力,也是造成两极分化的罪恶源泉。而两极分化,是造成社会缺乏诚信、老百姓对政府缺乏认同的根本原因,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致命要素,也是关系到国家能否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中国治理官商勾结的措施
反腐斗争,是打击官商勾结的有效办法。而反腐斗争的焦点,也是如何解决官商勾结的问题。中国共产党能够有效反腐,是遏制官商勾结的关键所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打破国家垄断、打断官商勾结的链条。
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官商勾结的困扰。许多发展中国家,不管是民主选举的国家,还是其他形式的政治体系,都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问题。也就是说,官商勾结不是当代中国的特产,而是古今中外都存在的、是很难抹去的社会经济问题。中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为官商勾结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国家全速前进的同时,许多官员和商人得益最大,老百姓的得益最少。希望通过高压的反腐斗争和接下来的廉政建设,并通过法治建设,能够有效地遏制官商勾结,使国家走向长期稳定、社会公平的发展轨道。
(作者为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教授,重庆市首席专家)
【参考文献】
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2年11月8日。
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责编/高骊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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