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思想理论 > 新语新论 > 正文

层阶优化论

社会治理是通过结构优化、制度安排、法规约束、道德养成等对国家、社会和民众形成良治的过程。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重要任务,是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依托,是推进依法治国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形成社会公序良俗,与社会治理结构密切相关,需要特别重视社会治理结构的层阶优化。

完整的社会治理结构通常由决策层(顶层)及其公信力、施政层(中层)及其执行力、受众层(基层)及其响应力构成。社会治理结构的优化以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形成,有赖于寻求公信力、执行力、响应力在优化状态下的交集最大化。

在社会治理结构的层阶体系中,起核心作用的是决策层的公信力。决策公信力来源于决策者富有科学性、预见性、艺术性的决策以及对于现实选择的决断。其内在要求是:决策必须符合事物运行的内在规律;必须服从最大多数公众的意愿;发布的时间节点与空间范围符合“过程寻优”的要求。决策公信力的强弱关乎社会治理成败。如果决策盲目、朝令夕改,就会对执政者的公信力造成损害。《左传》总结道:“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决策缜密、思虑周全、缩放有度、深得民望,是对决策者提出和实施治理良策的基本要求。为提前检验决策的公信力与可行性,可以采用“先验决策法”,形成检验决策公信力的“沙盘推演”,通过先导数据获得、专业流程分析和数学推理勘验,比较完整地将决策的有效性、普适性和预期结果反映出来,为提高社会治理决策水平提供有效分析工具。

社会治理的有效性还取决于施政层(中层)的执行力。健全的社会治理中形成的等级式分布,实质上体现的是责任梯度、认知梯度和能力梯度。从普遍意义上看,施政层(中层)的执行力既要保持与决策层的高度一致性,以体现整体社会治理要求的共同性与普适性;又要根据本区域、本领域的具体情况或特殊性对原始决策作出正向补充与优解修正,以体现有别于共性的个性。在我们对执行力的计量研究中,以偏离决策核心的“离散度”不大于某个规定阈值作为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是:社会治理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有助于通过合理互补推动施政层执行力的优化与提高。

在社会治理中,所颁政令和法规能否获得社会响应,最终取决于受众层(基层)的共振性与响应力,这是衡量社会治理质量的最终检验标准。所谓的共振、共鸣、谐振,本质上是对特定频率所作出的增幅反应。在社会治理中,如果基层受众对政令产生强烈共振,产生的社会响应力就能增强政令效力,有力促进社会统一有序、增进社会稳定和谐。

公信力、执行力、响应力三者在统一基础上的综合寻优和层层加权,是实现社会良治的基础。决策层作出“日中必彗,操刀必割,执斧必伐”的科学决策,再通过社会治理结构链条的逻辑递推、内涵互检和共振增效,就能达到理想的社会治理效果。

(作者为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首席科学家)

[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社会治理   层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