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社会上地方群体性事件频发,各级政府与媒体的互动也成为舆论热点,其中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公务员的媒介素养问题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文章通过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两种方法相结合,从媒介认知、媒介接触和媒介使用、利用水平等角度来分析基层政府公务人员媒介素养,为基层政府提高媒体应对水平和能力,维护政府公信力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基层政府 媒介素养 新媒体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大众传媒影响现代社会人类生活的每个角落,媒介素养作为一种能力,其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自从20世纪30年代英国学者李维斯提出这一概念以来,媒介素养理论已经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也不断拓宽,1992年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对媒介素养的定义作了较为明确的说明:媒介素养是指人们面对不同媒体中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选择能力、质疑、理解、评估、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①简言之,就是人们获得、解读并使用和利用媒介的能力,可以说这是现代信息化社会作为一个合格公民必备的条件。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作为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其媒介素养不仅是其本人公民身份的需求,也是实现本地区公众利益的必要条件,因此对其媒介素养进行研究是提高其管理效果,保障公众权益的迫切要求。
基层政府公务员媒介素养问题
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如何认识接触媒体特别是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媒体,如何与各式媒体开展合作,是否能合适有效地利用媒体为公众服务是我们研究基层政府公务人员媒介素养的主要内容。目前,整体来说国家公务员准入制度越来越严格,人员素质也大幅提升,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公务员教育层次普遍偏低、传统领导方式和惯性思维、对社会前沿知识了解较少等原因,致使仍有大量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在面对媒体时表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笔者所在学校于2104年5月~6月在徐州市某县县级公务员150人中开展了关于基层政府公务员媒介素养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媒介素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媒介认知不准确。基层政府公务员对媒介认知是其媒介素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对新闻记者权利和社会义务的认识和界定、对政府与媒介关系的定位等等。
首先,对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上。在基层政府和媒体密切接触时,绝大多数政府公务员都意识到记者的社会影响力和记者满足民众知情权、监督政府的社会责任,但是政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更加关注记者采访的自由相对性以及与政府合作的责任。而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政府负有向民众公开信息的义务。这种在基层政府人员中普遍存在的错误认识与其教育背景以及对现行法律的了解和关注程度密切相关,这显然会导致舆论引导权的丧失,也不利于基层政府形象的塑造。
其次,在政府和媒体的关系上。由于长期以来媒体受政府控制的影响,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这一概念已被政府人员普遍认同,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和比较偏远地区,媒体市场化程度较低,本地传统媒体如地方报纸和电视台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行政从属关系,利益联系密切,因此一般很少发出批评声音。所以对目前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式媒体和异地媒体对政府的监督和挑战认识和准备不足,这导致很多政府人员对媒介的评论特别是负面的批评行为表现出逃避、反感或者束手无策。
媒介接触较为传统和单一。在传统媒介和新式媒介接触上,从目前的调查来看,大部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更多的使用传统媒体,如报纸和电视,将其作为信息的主要来源,而且在地方重大事件爆发时,也倾向于利用传统媒体传达消息,虽然互联网使用在政府部门和人员中比较普及,但仅限于了解新闻、收发邮件等单一功能。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基层政府公务员普遍缺少在网络中捕捉信息的能力,如关于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王培荣长期举报官员贪污一事,在调查中发现作为徐州本地的热门事件,基层政府人员93%了解王培荣,主要是在2008年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峰因为王教授的实名举报而下马后,在此之前对在网络上长期流传的王培荣从2002年以来一直坚持维权的事情并无太多了解。而且从对待王培荣的态度上,可以看出虽然大多数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其保护公民权益的精神可嘉,但10%的受访人员对民众使用网络微博、微信、论坛等非传统维权的方式采取反感甚至蔑视的态度,部分公务员是由于对网络这一新式媒介传播规律和影响认知不足,如认为网络热点都是炒作,难以取信于人;也有部分人员认为目前基层政府各种考核目标过多,压力很大,对无孔不在的网络监督较为排斥。
同时,基层政府人员在应对网络中有害信息的负面影响上,也比较被动,表现出不知所措。2009年徐州市颁布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立法,对近年来社会引起广发争议的“人肉搜索”说“不”,大多数受调查的政府公务员对这一立法持支持态度,但同时近一半受调查者也认为立法作用不是很大。但被问到自己采取怎样的手段处理负面信息时,近50%对此回答是“并不太了解”或“不太关注”,也有少数人员认为应采取网络实名制方式进行围堵,可以看出部分政府人员对于网络舆情比较淡漠,在如何管理上也存在较为强调采取压制手段的倾向,忽视政府内部自律以及网内外道德文明建设的作用。
突发公共危机中对媒介应对水平参差不齐。著名危机管理学家罗森塔尔认为:危机是一种特殊的形势,这种形势已经或将要威胁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价值规范,在极短时间内决策集团必须作出关键性的决策。②但是一般来说,公共危机都具有事态发展的不确定性,这对决策集团包括政府决策者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领导者面临严重的信息匮乏及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决策困境。
在基层政府官员处理危机的应对上,调查发现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整体方向是比较明确的,都选择以公开、透明、坦诚的态度来处理,几乎没有人员将“封锁消息”、“尽量遮掩”作为选项,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虽然绝大多数都注重新闻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加强新闻的宣传,但约有60%人员并不认可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引导舆论,可见,对危机中如何处理信息缺乏敏锐的触角,在舆论引导的“第一时间原则”的要求上达不到现代社会的要求。一般来说,第一时间原则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黄金时间即12到24小时内,利用各种渠道特别是权威媒体进行回应并开展媒体公关。
为了进一步考察基层政府的媒介素养,本研究除了采取问卷调查法之外,还主要运用基层舆论危机个案研究方法,对2006年的郑州市惠济区“世界第一区政府”事件和2013年徐州市沛县新城区豪华办公楼事件进行比较分析。2006年5月由于惠济区政府大楼占地500亩严重超标,引起网民的关注,5月初发表帖子在网上迅速流传,并引起平面媒体包括权威报纸《南方周末》的关注,进而成为当年新闻热点。徐州市沛县新城区办公楼超标事件是2013年10月28日首先由人民网江苏视窗曝光,紧随其后人民网、百度新闻等网站均予以转发,事件在网络媒体上被热炒。2013年10月29日起,《新京报》等纸媒开始介入报道,舆论热度随之走高,出现在凤凰、新浪等全国极具影响力的媒体门户首屏的重要位置。从这两个事件逐步升温成为全国舆论热点的过程中,可以看出目前基层政府面对的舆论危机的一个重要特征—现实与网络虚拟交织性,问题由新媒体网络率先引入,传统媒体如纸质和电视媒体迅速跟进,网内网外共同形成热点话题。从两者地方政府的应对来看,从一定侧面体现了目前基层政府媒介的素养缺失。
首先,郑州惠济区政府反应迟钝,一直到2006年5月底纸质传媒作长篇报道后,事件爆发将近半个月后区政府官员才作了回应,而政府微弱的辩解声音被已成规模的舆论批评所淹没。相比较而言,徐州沛县官方对网上批评反应非常迅速,在2013年10月28日当天下午即通过人民网回应,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作出整改,县领导在28日起立即带头腾退超标办公用房,各部门合并办公室,并迁入其他县级机关单位,在媒体上公开保证在11月10日前分批整改到位。与此同时,对前来采访的记者采取合作的态度,并不试图掩饰自己问题,允许记者前往县政府办公区域观看办公情况,详细讲解自身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可以说在沛县政府在危机爆发后第一时间内便介入舆论,有效地消解了群众的不满情绪。
其次,与沛县人民政府坦率承认错误、严厉进行整改完全相反,郑州惠济区政府官员采取了反驳批评的做法,他们认为这是记者们无中生有,在制造事端,辩称超标大楼“受益的是老百姓”,而且自己算不上“世界第一”,这种没有说服力的辩护给媒体和网民的批评提供了进一步指摘的素材,危机越演越烈。记者和媒体相对于强势的政府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却拥有承载民意的隐形权力,“自福柯以来,‘话语’便与现实‘权力’相联系”,③特别是拥有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媒介话语,因此如果两者对立,媒体会受到公众基于“维护知情权”、“合理质疑权”等思维基础上的维护,一旦群起而攻之,基层政府将处于舆论一边倒的被动局面。在惠济区政府如此回应后,人们的质疑反而越来越多,并穷追不舍,最后建造豪华办公大楼的决策者区委书记冯刘成贪污受贿的罪行也一并被查出,最后不仅本人名誉扫地,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对于负面报道,基层政府应该具备何种态度,是体现其媒介素养的试金石。基层政府作为维护公民权益的机构,面对批评和意见时应有必要胸怀和容忍雅量。近年来各级基层政府和媒体发生冲突的案例说明,不能正确对待和回应负面报道是基层政府危机处理的软肋。
基层政府公务员媒介素养的提升途径
对基层公务员尤其是官员展开具有针对性的媒介素养理论正规化培训。媒介认知是公务员媒介素养的基础,无论是从实际调查还是案例分析,都可以看出,很大比例的基层政府公务员媒介素养存在很大欠缺,调查结果同时也显示,95%的人员认为必须尽快建立公务员媒介素养教育体系,提高媒介素养已成为大家的共识。虽然近年来各种政府和媒体冲突事件层出不穷,基层公务员从中学习到很多经验和教训,但并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媒介素养认知体系。在现实中,国家对这方面的财政投入也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仅有少数高层政府官员能够拥有专业培训的机会,但是基层政府管理的复杂性和利益的多样性迫切要求基层公务员提高媒介素养。
基层政府官员应加强新闻知识和危机管理的相关理论学习,并对国家近年来推行的相关法律做到基本了解,如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条例,只有在新闻发布、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的法定框架内,基层政府官员才能更好的应对媒体,在媒体的帮助和监督下开展政府管理。另外近年相关培训课程也逐渐增多,有的培训也引入媒体沟通技巧和危机公关理论的学习,收到一定效果。但类似培训也面临很多困境,组织者鱼龙混杂,许多课程讲授的是面对媒体的推诿搪塞之术,很容易将基层政府公务员的媒介素养培训引入歧途,因此政府、科研部门和高校应共同协作,致力于建立具有长期性、正规化的基层公务员媒介素养教育体系。
在基层政府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近年来,我国逐步在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大型央企等机关单位配备新闻发言人,但很多基层政府单位和机关尚未设立此制度,一般仍由各单位的宣传部门担任。在各地群体性事件不断爆发的背景下,目前这一制度正在加紧完善中。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多省近年在基层法院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是通报重大案件案情,接受记者采访等。但是在现实实践中,也出现不少问题,如很多基层政府和机关的发言人从未发过言。有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不是我不想发言,是一直没有机会,也不知道该怎样发言。”④除了新闻发言人各方面素养不足和实践机会较少外,也有的基层发言人因为制度因素,流于形式,在发言时力图维护本部门或领导的利益,避实就虚,照本宣科,说“套话和大话”,这不仅不能引导舆论,还会强化民众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危机。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首先在基层政府做好新闻发言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尽量选取有传播学背景、媒介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这一工作。其次,在日常培训上,可以多组织模拟新闻发布会的活动,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新闻发言人的媒介素养。最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新闻发言人的背后的制度问题上,中央政府部门应逐渐摸索建立相对独立的职业新闻发言人体制,加强新闻发言人的制度保障,使其最大可能的避免本部门利益的限制,在“能说”的同时“敢说”。
基层政府应尽快适应来自新媒介的挑战。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媒介出现后,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但无论是在调查还是个案研究中,都可以看出相当比例的基层干部对网络舆论传播规律的认识和理解很不到位,倾向于对各种消息的“政府官员把关”,这样的结果就是“小问题引起大热点”,而且面对舆论危机,基层政府处置手段也相当薄弱和滞后。基于这种情况,美国政府的“开放式政府行动”可以带给我们很多启示。与中国相比,美国各级政府运用网络媒体极为活跃,2009年美国政府颁布推行《政府开放令》,鼓励各政府机关不采用在本国影响力最大的Twitter和其他社交媒体,以提高部门间协调性,推动市民参与政府决策和增大政策透明度,其中所蕴含的“开放”、“协作”和“参与”理念对我国基层政府如何面对新媒体的挑战不无裨益。
面对地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种种影响,我国应在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中推行网络媒体运行项目,如政府部门间高度互动的新媒体的引入使用;基层政府官员主动上网与网民交流;在突发危机时,相关部门协调围绕具体事务使用微博等平台发布紧急消息;专人轮流值班维护与公众交流的社交媒体平台等等。通过实践操作让基层工作人员更深入了解并使用和利用新媒体。
结论
在信息充斥生活各个角落的大众传媒时代,可以说每一个公职人员都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尤其是和普通民众亲密接触的基层政府公务员,对其来说,与媒体打交道已经成为政府日常行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是越来越为重要的一个部分。目前许多基层干部媒介素养状况仍然堪忧,因此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其媒介素养,在大众传媒时代提高政府传播效果,维护政府形象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作者分别为徐州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讲师,徐州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副教授)
【注释】
①王谊茜,王玉洁:“新媒体时代企业应具备的媒介素养”,《中国广告》,2013年第3期。
②中国现代关系研究所危机管理与对策研究中心:《国际危机管理概论》,北京:时事出版社,2003年,第53页。
③谢清果,王昀:“多元背后的‘独音’:台湾媒体话语框架之对抗—以‘旺中案’为个案研究”,《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科版)》,2014年第1期。
④张鹏:“基层新闻发言人:不是不想发言,是一直没机会”,《生活日报》,2014年10月16日。
责编 / 王坤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