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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厦门大学中国史流动站博士后 苗瑞丹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徐雅芬

【摘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在当今复杂的形势下,直面改革攻坚期、构建国家治理战略的重大选择。在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的条件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提供了价值导向,拓展了发展方向,铸就了精神力量。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家治理 作用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在党的文献中提出“国家治理”一词,并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当今复杂的形势下,直面改革攻坚期、构建国家治理战略的重大选择。然而,在国家治理的具体路径和战略选择上,社会核心价值观是最为根本的动因。以“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价值导向,拓展了发展方向,铸就了精神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理念的创新提供价值导向

价值和文化的力量是任何社会和国家发展中具有深刻影响力的重要因素。法国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指出:“政治社会的建立并非基于法律,而是基于情感、信念、思想以及组成社会的那些人的心灵和思想的习性。”①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一个国家经过长期积淀而形成的核心价值观,对于国家治理理念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

纵观中国古代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治理中都蕴含着这一时期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并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国家治理发挥过重要作用。从西周时期“礼乐文明”促成中国道德治理的第一次集成,到汉武帝时期以儒学为官方意识形态促成以道德治理为核心的传统中国治理文化的定型,其核心价值观在整个社会治理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正如梁漱溟所说,“中国社会以道德代宗教,以礼俗代法律”,“中国人从家庭关系推广发挥,以伦理组织社会”。②例如,商鞅变法以来秦国的核心价值观是法家的“耕战”思想,“以吏为师”、“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成为秦人的习惯,这种习惯甚至渗透到道德层面。而汉武帝通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倡导“仁义礼智信”核心价值观的儒家思想逐步成为之后历代王朝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统治和治理理念,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最核心的价值观,而这种核心价值观深刻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

就西方国家而言,社会核心价值观同样是影响国家治理的最基本和最重要因素。这一点可以从众多西方国家对于社会核心价值观概念的表述中得到印证。西方国家通常使用“立国价值”(Regime Value)来表述社会核心价值观。关于这种“立国价值”对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性,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和帕森斯都指出,一个社会的发展与秩序稳定的首要前提与基础,是需要某种共同的价值体系的维护。因为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就根本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共同的思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这时虽然有人存在,但构不成社会。因此为了使社会成立,尤其是为了使社会欣欣向荣,就必须用某种主要的思想把全体公民的精神经常集中起来。”③因此,在西方国家治理中,为了显示“立国价值”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很多国家都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本国“立国价值”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将这种“立国价值”渗透于国家治理理念与治理实践之中。

审视当代中国,社会价值体系出现了日益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我们面临着政府与市场、集权与分权、平等与效率等诸多价值冲突和价值选择的困境。如何均衡各种价值体系,整合社会文化机制,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当前转型期国家治理面临的严峻挑战。在深刻汲取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品性与传统、积极借鉴世界优秀文化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立足当代,顺应时代发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出反映民族特色与时代潮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了我国传统价值体系向现代价值体系的转换,为我国国家治理理念的创新提供了价值导向。

国家治理理念的创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要前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从三个不同层面为国家治理的理念创新指明了方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这一价值目标明确了国家的发展理念与方向,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引导着社会发展的价值选择,促进全社会在倡导自由与公正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区域和阶层之间的和谐发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一价值准则规范了公民个人的价值取向,诠释了公民与国家、社会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对于公民在国家治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意义。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不同层面推动了国家治理理念的创新,在协调和平衡各种价值体系的基础上,给当前我国国家治理中如何正确处理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和谐发展,提供了有益的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实践拓展了发展方向

从学术理论的渊源来看,国家治理的概念和理论是在21世纪人类政治从统治走向治理的发展背景下提出来的。按照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定义,“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④可见,治理的内涵是从社会中心论出发,强调通过重新定位政府角色,积极发展公民社会,进一步规范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方式的合作与互动化。

由此可以看出,所谓国家治理是指主权国家的执政者及其国家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机关)为了实现社会发展目标,通过一定的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协同经济组织、政治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一起,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推动经济和社会其他领域发展的过程。它是多层管理主体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社会冲突、协调不同利益的一系列制度、体制、规则、程序和方式的总和。⑤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治理主体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合作与互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特征,自由、民主、公正等价值理念内化于国家治理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三个倡导”,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不同层面,为国家治理实践拓展了发展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治理实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指导下不断丰富与拓展。首先,在国家层面,由“富强、民主、文明”发展、丰富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三位一体”到“五位一体”的发展演变。从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斗目标,到党的十七大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面深入论述,再到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布局。在这一历史演进过程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着我国国家治理实践的不断丰富和发展。

其次,在社会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视角,推动了以公平正义为主导价值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通过公平正义和民主法治制度环境的建设与营造,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权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现代价值观作为重要价值取向,拓展了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的发展方向,推动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最后,在公民个人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公民个人的道德行为规范提供了价值准则,为国家治理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动力支持。现代国家治理理论强调,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上,要充分发挥民主,积极调动社会第三部门和公民的参与,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合作与互动,其中公民有效参与的基本前提是公民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和提高。“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规范了公民与国家、社会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只有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公民个人才能真正在和谐的环境中发展完善自己,才能真正成为国家治理实践的重要参与者,发挥治理主体性的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铸就精神力量

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是要将科学、民主、法治、规范等理念融入到整个国家治理理念与实践之中,在基本内容上主要包括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两个方面。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⑥“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并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丰富与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注重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又强调治理者善于运用民主、法治等治理理念,把国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当政府、市场、社会与公民在相互合作、协商和互动的过程中达到了一个最佳状态之时,就是“善治”。按照俞可平教授的观点,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是善治的五个基本要素。“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⑧而要实现上述最佳状态的“善治”,则必须首先要具备民主、法治、效率、协调等现代化的治理理念,并善于将这些治理理念运用于治理实践之中。

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我国社会呈现出价值观多元化的发展现状。虽然价值观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开放性和人们行为选择的自主性与多样性,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在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如果价值观过于多元化、甚至“碎片化”,缺少一种社会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势必给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带来诸多不稳定的因素,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挑战。在实现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面对的诸多矛盾与冲突,从本质上看大多是由于价值观的差异和冲突引起的。因此,要想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就需要整合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价值观,形成一种占主导性地位的社会核心价值观,使之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整合和引领作用,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的重要精神力量。

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它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层面,引导着不同层面和阶层发展的价值取向,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性的基础上保持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使社会群体与组织之间,以及公民与国家、社会和他人之间形成彼此信任和相互合作的最佳关系状态,有助于社会成员认同感和社会凝聚力的提升,为当前我国最大限度地整合多元主体的价值观念,形成国家治理共识,调动一切治理主体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精神动力。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明确强调,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

在国家治理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要注重内化于道德教化和外化于制度规范二者的结合。在内化上,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引导作用,主要通过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和凝聚人心,进一步增强国家治理的效能。在外化上,主要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国家治理的制度建设中,使本身相对抽象的价值观念转化成具体的制度规范,并进而影响和指导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从而切实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精神动力作用。

总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理念的创新提供了价值导向,为国家治理实践拓展了发展方向,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铸就了精神力量,必将稳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精髓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ZDA001;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项目“中国发展道路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8页。

②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257页、第73页。

③[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524页。

④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3页。

⑤郭小聪:“财政改革:‘国家治理转型的重点’”,《人民论坛》,2010年第2期。

⑥⑦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 年1月1日,第2版。

⑧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8~9页。

责编 / 王坤娜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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