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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追求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编者的话 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本周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的焦点,这是党的历史上“法治”第一次成为党中央全会的核心议题,社会各界对此充满期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对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2012年12月,习近平同志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领会和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本报今推出两篇相关理论文章,以飨读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深刻内涵

■张恒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深入阐释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这些讲话既保持着和十八大精神、要求的一致性,又有许多创新性阐释、发挥。这些论述代表了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问题的全新认识,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方向。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2012年12月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习近平同志首先指出了宪法作为根本法,对于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具有统帅作用。习近平继而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当代政治法律理论认为,一个国家政权机构建立、存在、运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问题。他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在我们党的执政史上,曾经有过不重视、不尊重宪法的教训。这一教训告诉我们,宪法不是摆设,不是花瓶。宪法是有利于、有助于党长期执政的规范和指导。习近平同志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工作。

依法治国核心是党依法执政

在我国,治国理政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施依法执政。

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具体表现,就是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是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党要恪守宪法和法律,最关键的是要树立正确的关于法的理念,决不能把宪法和法律视为我们党单方面意志的体现。正确的法的理念是,宪法和法律既体现党的主张、意志,也体现人民的主张、意志;它们是党的主张、意志和人民的主张、意志的融合、统一;它们是人民和作为执政者的中国共产党的共同约定:今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事务的处理要按照既定的宪法和法律规则来进行。守住和人民的约定,才能从根本上获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才能保证党的长期执政。

党要在恪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要善于使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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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