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郑昊力
公平正义几乎是人类的共同追求。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就认为公平是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不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罗尔斯的《正义论》,还是中国古代《论语·季氏》中提出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古今中外人们对于公平的讨论和追求从未间断。随着实验经济学、脑神经科学和计算机仿真科学的兴起及其近几十年的蓬勃发展,人类的公平感开始脱离以上这些哲人在纯粹哲学意义上的思考和探讨,转而能够在这些新兴交叉学科中得到进一步的验证和研究。其中,“最后通牒博弈”就是用来验证人类普遍存在的公平感的实验设计。
简单来说,该实验设计就是双方分一笔总额固定的现金,提议者先提出方案,响应者进行表决。响应者同意则按提出的方案来分;拒绝则两人都将一无所获。该实验由沃纳·古思(Werner Güth)于1982年首次提出。此后,大量研究通过该实验证明了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着公平感。值得一提的是约瑟夫·辛里奇(Joseph Henrich)于2001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American Economic Review)上的文章。他在横跨四大洲的17个小型社会里(包括秘鲁、坦桑尼亚、玻利维亚、津巴布韦、厄瓜多尔、蒙古、智利、肯尼亚、巴拉圭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进行了该实验,在这些远离现代文明的原始部落人群中,有10个部落的提议者平均将总金额的40%以上分配给对方,5个部落分配给对方的份额在30%—40%之间,只有2个部落分配给对方的份额为20%多,而在巴拉圭和印度尼西亚的一个部落平均提议给对方的份额甚至达到51%和58%。当提议给响应者的份额小于30%时,拒绝率就会显著升高。在最后通牒实验中,人们面对非常不公平的提议时选择了拒绝,并以放弃自己的那部分收益为代价,一直被认为是强互惠理论的有力证据。强互惠理论是一种突破了“理性人”假说的人类行为理论,认为人们可以为了公平正义而不惜放弃自己的收益,甚至甘愿付出代价,且在预计到这些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在将来根本无法得到补偿的情况下也选择这样做。
然而,问题的答案是否真的如其表面看上去的那样简单?日本北海道大学教授(2012年3月已从该大学退休)山岸俊男(Toshio Yamagishi)2012年7月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报》(PNAS)上的论文《最后通牒实验中对于不公平提议的拒绝行为并非强互惠理论的证据》就旗帜鲜明地用实验数据对此提出了质疑。他假设按照强互惠理论,这些人是因为拥有强烈的公平正义感而选择拒绝不公平的提议,那么他们也会为了追求公平和平等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并且惩罚那些不合作的人。按照这个逻辑,这些人就必然会在其他的一系列实验如独裁者实验(验证利他行为)、信任博弈实验(验证信任和互惠行为)以及囚徒困境博弈(验证合作行为)中也能够表现出这种强烈的公平偏好,能够比其他人更加无私和富有正义感。因此,他招募实验对象做了这一系列的博弈实验,通过对这些不同博弈实验之间的比较分析来对该假设进行验证,看看在最后通牒实验中追求公平的人是否在其他实验中也更加愿意合作。
山岸俊男教授在日本北海道札幌市通过在报纸上登广告的方式招募到108名年龄跨度在21—69岁之间的当地居民进行了以上一系列的博弈实验。对大量实验数据进行处理后的结果显示,最后通牒实验(关于公平感)中选择拒绝的实验对象并不在其他的实验中比其他人表现得更加无私、更加愿意合作和更加利他。与之前的假设恰恰相反的是,这些选择拒绝的人在其中一个实验——囚徒困境博弈中更多地选择了背叛,而不是合作。这个结果和强互惠理论的解释截然相反。最后,山岸俊男教授还对这些实验对象进行了社会价值取向调查分析,结果显示这些选择拒绝不公平分配的响应者,其亲社会取向更低,且在调查问卷中更多地表现出不愿在博弈中被提议者操控的倾向。由此,山岸俊男及其实验团队猜测,拒绝不公平提议的行为可能是出于响应者避免被提议者主导整个博弈这种目的,响应者为避免被他人决定自己最终收益而选择了拒绝。
从以前哲学意义上对公平的思辨与猜测,到现在可以在实验室中对拒绝不公平行为的假设进行检验和验证,人类正进一步了解自己,了解公平正义及其背后的各种动机和偏好。人们从一开始较为直观地认为拒绝不公平提议是完全出于公平偏好,到该文提出可能存在着其他的影响因素,如避免被对方所控制和主导(当然该假设仍需要进一步验证),人类对于公平的研究将不断深入和延续下去。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关于新兴经济学理论创新的综合研究”(13AZD061)阶段性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