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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赞助方案

总冠名赞助商

1.荣誉回报

 (1)总冠名赞助商获得“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总冠名权,论坛的对外任何宣传中均以“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总冠名赞助商”名称出现,包括论坛相关活动的全部宣传;

(2)总冠名赞助商成为“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联合主办单位;

(3)在论坛颁奖盛典上为总冠名赞助商法人代表颁发冠名荣誉证书并合影; 

2.论坛回报

(1)在论坛开幕式和系列活动上总冠名赞助商法人代表上台发表时长30分钟的演讲;

 (2)总冠名赞助商获得论坛后期系列活动的优先赞助权;

(3)主持人在开幕式、闭幕式、大会现场及活动过程中,多次口头鸣谢总冠名赞助商冠名赞助;

(4)总冠名赞助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整个论坛录像带和DVD光盘一套(赞助商LOGO作为屏幕角注);

(5)论坛组委会为总冠名赞助商赠送会议现场宣传展板4组(1m×2m);

(6)论坛活动现场最显著位置标注总冠名赞助商LOGO和名称(如:论坛主会场大屏幕上显示“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总冠名赞助商”等字样,且专门设计“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总冠名赞助商”横幅挂在大会中央);

(7)论坛开幕式及系列活动参会证显著位置印刷总冠名赞助商名称和LOGO;

(8)论坛所有材料、资料袋(单面)均出现总冠名赞助商名称和LOGO;

(9)总冠名赞助商独家拥有论坛开幕式和系列活动现场两侧广告牌2块(3m×2m);

(10)论坛主会场现场显著位置为总冠名赞助商提供2块易拉宝展位(1m×1.2m);

(11)总冠名赞助商可在论坛开场前、间息时流滚动播放总冠名赞助商企业宣传广告片(30秒宣传片播放次数不低于10次),宣传片由总冠名赞助商提供;

(12)总冠名赞助商获赠论坛现场签到处1个标准展位(尺寸视会场情况商定),论坛期间可进行产品形象展示和业务洽谈活动; 

3.媒体回报

(1)在达成协议后所有的活动宣传中,体现总冠名赞助商名称或标示;

   (2)人民论坛网首页显著位置为总冠名赞助商开辟专题,宣传和推广总冠名企业形象;

   (3)首页显著位置播放总冠名赞助商企业形象宣传广告持续1年;

 (4)总冠名赞助商将成为《人民论坛》杂志战略合作伙伴;

(5)《人民论坛》杂志封二、封底为总冠名赞助商提供2版整版广告;

(6)8家中央重点媒体单位进行采访并宣传推广。

指定合作伙伴赞助商

1.荣誉回报
 (1)以“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合作伙伴赞助商”的称号,在大会全部宣传资料、广告、新闻报道及相关活动中全程列名;

 (2)自合作之日起,指定合作伙伴企业可获得“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赞助商”的名称使用权并可用作广告、公关及产品方面的宣传至下一届大会开幕止;  (3)在大会开幕式上为指定合作伙伴企业主要领导颁发大会合作伙伴赞助商荣誉证书;

2.论坛回报

(1)在论坛开幕式和系列活动上指定合作伙伴企业主要领导上台发表时长20分钟演讲,在论坛上指定合作伙伴企业主要领导受邀作为圆桌高峰对话的嘉宾;

(2)主持人在开幕式、闭幕式、大会现场及活动过程中,多次口头鸣谢指定合作伙伴;

(3)为指定合作伙伴企业在大会现场设置易拉宝展位1个;

(4)大会的各类宣传广告位(主背板、签到背板、会议文件、邀请函、入场证、入场券、大会资料袋、DM、大会会场导向牌等),均体现指定合作伙伴企业名称和LOGO;

(5)在大会开场前、茶歇等环节,滚动播放指定合作伙伴企业广告片(15秒,不少于6次播放率);

(6)指定合作伙伴企业独家拥有论坛开幕式现场迎宾处侧广告牌2块(3m×2m);

(7)论坛为指定合作伙伴企业提供1块背景广告牌(10㎡);

(8)指定合作伙伴企业宣传材料与大会会刊预装在会议资料袋,赠送给参会的重要嘉宾、企业领袖和媒体记者;

(9)论坛参会证显著位置印刷指定合作伙伴企业名称和LOGO;

(10)指定合作伙伴企业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论坛录像带和DVD光盘一套。

   3.媒体回报
 (1)在所有活动相关推广中体现;

(2)大会会刊(除现场嘉宾外,定向赠送相关部门)为指定合作伙伴企业专题宣传,内文1页,并在会刊封面体现指定合作伙伴企业的LOGO;

(3)论坛会上材料显著位置标注指定合作伙伴企业LOGO和名称;

(4)《人民论坛》中封为指定合作伙伴企业提供1版整版广告;

(5)人民论坛网第一时间发布大会信息,全面体现论坛指定合作伙伴企业赞助商权益:网站建立超链接,首页显著位置为指定合作伙伴企业开辟专题,设置广告位(banner)播放晚宴指定合作伙伴企业赞助商形象宣传广告持续一年; 

(6)其他条件可根据指定合作伙伴企业要求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同期提供;

(7)6家中央重点媒体采访并报道。

支持单位赞助商

1荣誉回报

(1)赞助商获得“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支持单位”称号,论坛的对外宣传中出现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支持单位”的企业名称和LOGO;

(2)在论坛颁奖盛典上为支持单位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并集体合影;

2. 论坛回报

(1)支持单位免费获得组委会提供的整个论坛录像带和DVD光盘一套;

(2)论坛活动现场最显著位置标注支持单位LOGO和名称;

(3)论坛所有材料、资料袋(单面)均出现支持单位名称和LOGO;

(4)支持单位拥有论坛开幕式现场入场处侧广告牌2块(3m×2m);

(5)论坛茶歇播出支持单位宣传短片60秒;

3.媒体回报

(1)人民论坛网首页显著位置为总冠名企业开辟专题,宣传和推广支持单位企业形象;

(2)在所有活动相关推广中体现;

(3)《人民论坛》杂志为支持单位提供1版整版广告(出血尺寸208*281mm);

(4)论坛会上材料显著位置标注支持单位LOGO和名称。

 

指定用品单项赞助商

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商礼遇:

(1)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商获得“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唯一指定**用品”称号,论坛的对外宣传中出现“首届国家治理高峰论坛唯一指定**用品”的企业名称和LOGO;本行业其他企业不得参与类似赞助;

(2)唯一指定用品企业领导参加论坛开幕现场集体合影;

(3)唯一指定用品企业获得组委会提供的整个论坛录像带和DVD光盘一套;

(4)论坛所有宣传品均出现唯一指定用品企业名称和LOGO;

(5)论坛开幕式背景板显示唯一指定用品企业名称和LOGO;

(6)唯一指定用品企业共享论坛开幕式现场2块易拉宝(1m×1.2m);

(7)《人民论坛》杂志为唯一指定用品企业提供内页1版整版广告;

 

若对以上合作方式有欲者,请与论坛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方先生、王先生           电  话:010-65363729

传 真:010-65369878              Email:rmlt100@126.com

网 址:http://www.rmlt.com.cn.

[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