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湖北荆门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这种探索基于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更好地解决民生,让发展成果惠泽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基础的考虑,通过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实现村富民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实践中,荆门市重点探索了“资源开发、土地营运、实体带动、服务创收和资本运作”等五种发展模式:资源开发就是充分挖掘村域内各类资源潜力,进行联合开发、租赁承包经营;土地营运就是整合闲置土地资源兴办实业,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实体带动就是依托大中型企业辐射带动,兴办配套小型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服务创收就是围绕农民和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增收;资本运作就是对于一部分有村级积累的村,鼓励将集体资本融入大型企业,实现资本增值。实际操作中,荆门市大力实施迁村腾地工程,明确新增有效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和经营,对村级建设用地依法确权并允许其依法依规使用,并对将新增耕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村,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资金扶持;财政上拿出一定资金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基金用于重点项目贷款贴息;项目上予以优先立项补助和奖励;税收上对部分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了适当减免。
主要特色与优势:
第一,充分整合了社会各方资源,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全民参与”发展格局,形成了发展合力。第二,刺激了社会资本向农村大量涌入,承接了城区产业转移,既搞活了农村经济又缓解了中心城区发展土地制约问题。第三,政府重心下沉、工作前移,提升了服务实效,改善了干群关系,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明显增强,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第四,培育了农村经济增长点,一定程度化解了村级资金缺乏和债务繁重问题,同时解决了新农村建设发展后劲,村级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第五,推动了农业发展方式规模化、集约化,实现了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档次,提高综合效益。第六,促进劳动力逐步从土地中释放出来,并向企业转岗,实现了农民转移和增收,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条件。
效果(推荐理由与评析):
农村闲置资源得到很好开发利用,资源、资产的利用效益明显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农村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稳定。目前,政府财政直接投入2.5亿元,通过基金启动的项目撬动社会资本6.5亿多元,直接引进社会投资55.8亿元,全市村级开工项目达到1934个,98%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过5万元,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新农村建设项目覆盖58%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