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山东省诸城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服务及中心村具有发展潜力”的原则,把地域相邻的几个村庄规划为一个社区,乡镇政府在社区设立公共服务机构,建立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体制和机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本着“政府主导、科学定位、贴近基层、服务农民”的宗旨,诸城市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了208个社区。每个社区一般包括5~6个村,在其中选择一个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大的村庄作为中心村,作为社区服务中心所在地,其他几个村一般距中心村在2公里半径范围内,共约1000~2000家农户。社区服务中心一般设置办事服务厅、卫生服务站、警务室、超市、计生服务站、纠纷调解站、文化活动中心等服务机构。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了以市、镇财政投入为主体、以部门和单位帮扶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为配合“强化中心村、弱化边远(边缘)村”的社区建设政策,诸城市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性措施,吸引更多距离较远的村民主动集中到中心村居住,如对购买中心村新建住宅楼的村民,在实行成本销售价的基础上,社区还提供适当的经济补贴。对因集中闲置不用的原有住宅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用于招商引资或上新项目。诸城中心村模式既有利于改变单一、分散的土地经营方式,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又有利于发挥中心村镇的城市化功能,完善城镇的基础设施,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特色与优势:
第一,不是在部分区域或城郊搞社区建设,而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的社区规划和建设,并通过制度性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和绩效考核等机制加以保障。
第二,不是简单地从形式上将附近几个村庄进行行政合并,而是从根本上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为村民提供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
第三,对社区及其机构进行明确的职能定位:社区为服务村民的平台,社区服务中心、发展协调委员会和党总支等履行政务和公共服务职能,这些不是行政管理机构,与社区内村庄不存在隶属关系,不能干涉村级内部事务。
推荐理由:
诸城模式获得了较大的成功,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的一体化,城乡差距正在缩小,这也是乡村社区建设的初衷和主要目标之一;二是社区通过倡导互助、调解纠纷、加强治安等措施,提升了乡村文明水平,促进了乡村和谐。村民在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和参与社区建设中,逐步形成了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因此,这种模式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当然需要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集体经济作为依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