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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连续五年零就业家庭为零

——就业服务经验

1.基本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近年来,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向全省作出10项承诺,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多方面内容,并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以来,辽宁已经连续五年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为了解决辽宁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显现的“零就业家庭”就业难题,辽宁政府向全省“零就业家庭”人员作出承诺:“只要他们提出就业需求,政府部门必须在20天内帮他们找到工作岗位,确保再就业。”政府不仅确保20天内帮忙找到工作,还要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2.主要特色与优势

辽宁省政府要求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动态为零”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是动态关注,即要求辽宁有关部门不能丝毫放松,必须始终关注着“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情况;其二是动态清零,即只要“零就业家庭”人员提出需求,政府部门必须在20天内帮他们找到工作岗位,确保再就业。以多种方式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要有一人就业的“辽宁经验”已经写入法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2008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

3.主要效果(推荐理由与评析)

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措施,为“零就业家庭”提供了有效援助,为辽宁人民提供了就业保障。辽宁省政府除了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通过市场化运行机制成立就业基地来提供就业援助外,还在全国范围内领先提出并实施了就业培训政策,保证了公民再就业问题。据统计,自2008年来,辽宁省共有9265户“零就业家庭”的10536人实现就业。

[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辽宁   零就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