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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经验:淮安模式

1.基本情况

江苏准安在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践中开展了创新探索,提出了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模式。这种模式要求由保障对象和政府依据各自的出资比例,而拥有相应比例的产权。在实际操作中,淮安市确定保障对象和政府分别持有7:3和5:5两种产权比例结构,即一种是个人占70%产权,政府占30%;另一种两者各占50%。在退出机制上,准安共有产权住房的退出机制为:个人可以购买政府产权部分形成完全产权,个人也可以直接通过市场转让,按比例与政府分成收益。当共有产权住房购买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规定标准时,只需交纳另外一部分属于政府产权的市场租金,无需向政府退回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模式不但可以避免权力寻租,即在出口上将利润分成在政府手中,即以“出口”反制“入口”,防止 了“寻租”行为,而且比较适应保障对象支付能力逐步提高的实际。

2.主要特色与优势

第一,将市场和政府保障两只手有机地融合起来,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问题。第二,量化产权,无缝对接。通过个人和政府分摊付款的办法量化有限产权,为满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需求找到了有益的解决之道。这为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办法,为解决经济适用房存在的弊端提供了新举措;第三,形成了一种激励机制。量化经济适用房的有限产权,有利于激励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努力工作,积极创业,改善收入状况,改变家庭境遇,尽快拥有完全产权。第四,可以梯次降低保障对象的支付门槛,有助于实现住房保障体系从廉租住房到经济适用住房、从经济适用住房到限价商品住房、从限价商品住房到普通商品住房的“无缝”对接。

3.效果(推荐理由与评析)

这种采用半市场、半保障的思路不但解决了淮安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而且能够解决快速发展的地级市面临的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具有典型意义及推广价值。

[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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